村官拘禁村支书被判15年 凶手本科学历曾当过老师
摘 要:近日,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一村官因非法拘禁村支书被判15年,据公开资料显示,萧裕超早年曾当过老师,后在白云区鸦岗村任村官,比他小12岁的被害人邓杰兴曾是他的手下。据法院查明,这起非法拘禁杀人案是因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村长选举而起。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一村官因非法拘禁村支书被判15年,据公开资料显示,萧裕超早年曾当过老师,后在白云区鸦岗村任村官,比他小12岁的被害人邓杰兴曾是他的手下。
据法院查明,这起非法拘禁杀人案是因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村长选举而起。萧裕超因与邓杰兴竞争广州白云区鸦岗村村长落选,心存怨恨,自2012年9月开始,萧裕超共计出资人民币约80万元找被告人张超明帮忙联系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企图由张查处邓杰兴,未果。萧裕超对张超明多番埋怨,要求张超明兑现承诺。
萧裕超、张超明遂商议找人以冒充外省公安机关查案等方式拘禁、处置邓杰兴,萧裕超还向张超明提供了邓杰兴及其女友朱某某的具体信息。
2014年10月14日,群众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北水堤围河段发现邓杰兴的尸体。经法医鉴定,邓杰兴是机械性窒息死亡。2014年10月30日,韦振增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两次庭审,8月16日上午,10名涉案人员再次出现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
法院认为,萧裕超为了打击报复,出资由张超明纠集被告人罗志强、郑展江、陈晓燕、韦其湖、韦振增、袁大厅、黎钊、郑锡桂,共同以暴力方法挟持被害人邓杰兴;在组织、实施挟持的过程中,郑展江、韦其湖、张超明、韦振增、罗志强经通谋后合伙杀害了邓杰兴。
根据口供,张超明在与罗志强和郑展江商议时,就曾提议过杀人,具有杀人同谋。动机上,张超明收下萧裕超的巨额现金,却一直没办法“整倒”邓杰兴,不仅担心身份败露,还一直受到萧裕超施加的压力;另外,劫持邓杰兴后,若事后邓仍活着,他也难逃刑事责任。
张超明杀人动机明确,且在杀人行动中提供帮助,在杀人行为完成后还支付过酬金,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针对萧裕超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其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的意见,法院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证明萧裕超主观上具有限制邓的意图,并在实际行动中指示、纵容罗志强和郑展江等人劫持拘禁邓杰兴。
法院指出,二人在案发前就因村长选举产生矛盾,后萧裕超在村中建加油站的事宜,也受到邓杰兴的阻挠;萧裕超为报复邓杰兴,还向张超明支付巨款,以举报贪污为名,行打击报复之实。
萧裕超和张超明两人商定,以江西民警办案为由劫持邓杰兴。法院认为,萧裕超具有本科学历,又曾任村官,不可能不清楚纪委查案的正常程序,在明知张超明身份为假的情况下,仍支持其犯罪,非法拘禁罪名明确。
因此,郑展江、韦其湖、张超明、韦振增、罗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或有期徒刑12年、15年不等;萧裕超、陈晓燕、袁大厅、黎钊、郑锡桂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4年不等。其中郑展江、韦其湖、张超明被判死刑;萧裕超则被判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