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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短信广告影响20万用户 35岁男子被判一年罚款2000

2016-08-27 08:15:47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责任编辑:高原

摘 要:起诉书显示,去年9月26日,在顺义区某路,孙某在其驾驶的小轿车内,通过擅自设置的无线电台向周边手机用户发送广告信息。经群众举报,侦查人员当场将其抓获,并在车上起获短信群发器、天线等作案设备。经认定,涉案设备未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

  35岁的某宾馆保安孙某,驾车利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造成近20万用户中断信息。昨天上午,孙某被控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法院当庭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起诉书显示,去年9月26日,在顺义区某路,孙某在其驾驶的小轿车内,通过擅自设置的无线电台向周边手机用户发送广告信息。经群众举报,侦查人员当场将其抓获,并在车上起获短信群发器、天线等作案设备。经认定,涉案设备未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经鉴定,涉案设备在案发当日发送短信息造成用户中断数量为195820个。

  检方认为,孙某的行为应当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孙某当庭表示认罪。他说,几个月前他在石景山跑黑车时经朋友介绍,与几个河南口音的男子碰面,商定好包下孙某的车,由孙某驾着装有伪基站设备的车沿路发短信,短信内容是代开各行业发票,每天给500元费用。“伪基站是老板给的,我不认识他,设备内容也都是对方设置的。我只要负责打开主机开关和电脑开关,短信就直接发送出去了。”孙某驾车拉着设备干了40多天,一般都是沿着西五环往北走,每天能发10万条左右的短信,获利约1.5万元。

  孙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孙某是受他人指使犯罪,伪基站设备对于普通人来说比较难懂,他没有仔细考虑就放任了事件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孙某的行为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鉴于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孙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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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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