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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抑郁症发作砍杀侄子侄女 称当时跟“黑影”搏斗

2016-08-30 08:13:13 来源: 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颜甲

摘 要:一对小姐弟放暑假来京来看望打工的父亲,却在租住房内惨遭毒手。被他们唤作“大妈”的陈丽,因抑郁症发作,持菜刀将丈夫表弟7岁的儿子砍死,8岁的女儿砍成重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陈丽因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一对小姐弟放暑假来京来看望打工的父亲,却在租住房内惨遭毒手。被他们唤作“大妈”的陈丽,因抑郁症发作,持菜刀将丈夫表弟7岁的儿子砍死,8岁的女儿砍成重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陈丽因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陈丽的丈夫周某和被害姐弟的父亲郭某是表兄弟,在京一起做送货生意。2014年7月,郭某妻子带着三个孩子从江西老家到北京探亲。7月11日早8点,陈丽在家中先持刀切割7岁男童林林颈部等处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又将8岁的女童莉莉的头面部、颈部、双手等处砍伤,经鉴定为重伤。同年7月16日,陈丽被抓获。

  司法鉴定显示,陈丽在抑郁状态下作案,辨认控制能力受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悉,事发前一天,陈丽在超市干活时被广告牌绊倒摔倒,后经头部CT检查无外伤,下午便回家。次日早上,家里只剩下陈丽母女二人及这对小姐弟时,陈丽突然犯病了。

  法院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陈丽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故作案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鉴于其作案时处于抑郁发作,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处罚。陈丽及其法定代理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亦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丽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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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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