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泽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事项,通过虚列费用用于车险业务手续费及奖励;未按规定进行销售人员执业登记,晋城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26.2万元罚款,对李迪聪给予警告,处以1.2万元罚款,处罚日期2022年6月7日。
记者梳理发现,长安责任保险山东分公司、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以及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都曾因编制虚假材料被罚。
2020年12月4日,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安责任保险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的违法违规被罚款20万元,时任长安责任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张峰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18年1月下旬,山东保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的违规行为。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钱洪伟、何永政、陈重、杨金泽分别警告并罚款10万元、5万元、4万元、2万元。
此外,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还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等资料上签名。时任临沂中支销售人员孟庆华、济南营业部销售人员徐四芳是该项问题的直接负责人员。该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2号)第二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都邦财险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1万,对孟庆华、徐四芳分别警告并罚款0.6万元、0.4万元。
2018年5月,原青岛保监局曾对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经查,发现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大地财险青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通过中间人直接收取投保单位车险商业险净保费,涉及商业险保费收入56.87万元,手续费20.5万元,公司扣除手续费税费后收取中间人净保费38.82万元,将上述业务虚挂在18名个人代理人名下。时任大地财险青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负责人宫兆荣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原青岛保监局决定对大地财险青岛分公司罚款7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宫兆荣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