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夫妻闹离婚 妻持保证书向夫索赔20万

    摘  要:济南长清区一对夫妻签订了一份爱情保证书,称谁要是提出离婚,必须赔偿对方20万元。07年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丈夫闹离婚,妻子认为丈夫必须按双方协议内容向自己支付20万元的赔偿款。

  舜网1月16日讯 济南长清区一对夫妻为保持婚姻关系,签订了一份“谁要是提出离婚,必须赔偿对方20万元”的“保证书”。谁知,“保证书”不仅没有保证婚姻关系,而且,在双方离婚时20万元赔偿也未获法院支持。
  1987年,市民安某与史女士结婚,刚结婚时两人感情较好。2005年12月份,安某为表白对妻子的忠诚,史女士为维护婚姻关系,双方共同写了一份“保证书”,并在上面签了字。保证书载明:双方谁提离婚谁就赔偿对方20万元。
  2007年8月,安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史女士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准许双方离婚的判决。
  在诉讼中,史女士称,如判决双方离婚,安某必须按双方协议内容向自己支付20万元的赔偿款。法院认为,双方在“保证书”中约定的赔偿款,不是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该协议违反婚姻自由的规定,因此该请求不予支持。
作者:刘云 商安岭   网络编辑:姚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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