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今天起禁止放鞭炮 违者最高罚款千元

    摘  要:21日24:00后,济南市限放区内(绕城高速路内)将不允许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22日到25日是烟花爆竹回购的时间,市安监局提醒零售业户和市民,剩余烟花爆竹要尽快处理,违规燃放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舜网2月22日讯 21日24:00后,济南市限放区内(绕城高速路内)将不允许再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22日到25日是烟花爆竹回购的时间,市安监局提醒零售业户和市民,剩余烟花爆竹要尽快处理,违规燃放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从2月22日开始,限放区内就不允许销售烟花爆竹了。”济南市安监局安监三处科长芦绪华介绍,“多出来的4天,就是给零售企业用于处理货品的时间。”记者今天走访时发现,部分零售业户正清理存货,准备交由批发企业代存或回购,批发企业也做好了回购准备。“少量未开箱的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可以自己送来,对于大量的烟花爆竹,我们公司可派车到零售摊点取货。”济南市土产杂品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整箱的货品,我们将做到不限量全额回购。”
    据芦绪华介绍,对于在2月21日24:00后还在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业户,安监部门将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没收违规经营产品,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同时,根据《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对于违规燃放的个人,公安机关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单位,将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黄强   网络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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