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原巡视员许子仪 低价购房被判15年

    摘  要:记者昨天获悉,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巡视员许子仪受贿罪一案已经宣判。作为全省首例以低价购房方式被查办的受贿案被告人,许子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该案还因为父子联手受贿的特点受到关注。许子仪的大儿子许海峰同样因为受贿罪被判刑。

    舜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巡视员许子仪受贿罪一案已经宣判。作为全省首例以低价购房方式被查办的受贿案被告人,许子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该案还因为父子联手受贿的特点受到关注。许子仪的大儿子许海峰同样因为受贿罪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许子仪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副主任和巡视员期间,利用权力为吴某经营的济南国庆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奇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授意吴某将其公司开发的房屋两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分别出售给其长子许海峰和次子许海泉;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授意该公司董事长曾某将其公司开发的房屋两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分别出售给许海峰、许海泉。经评估,四套房产的市场总价为439.65万元,实际购买总价为236.8738万元,其差额为202.7762万元。许子仪予以收受。

    案件审理工程中,许子仪及其辩护人都提出,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能够以优惠价格将房屋出售给其儿子,完全是出于朋友或结拜兄弟的感情,不是权钱交易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两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在许子仪任职的区域内有工程项目,在项目审批、规划、开工、费用缴纳等诸多事项上均需要许子仪协调、支持和决定,且有证据证实许子仪为涉案房地产公司谋取了利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许子仪的授意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许子仪的儿子售房,具有权钱交易的性质,不属于朋友之间的彼此关照和帮助。天业房产公司的证明材料和部分证人证言也能够证实,能够以明显低于市场价1000元之上幅度的价格购房的购房人,均是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员的亲戚或者隐情关系的人员,其在性质上属于针对特定人的不正常优惠价格,而不属于针对不特定人的最低优惠市场价格。许子仪之所以能成为关照对象,其自身职务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其中具有明显的权钱交易性质。

作者:    网络编辑:曹乐平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