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济南市将设立过桥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暂时垫付等。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
根据意见,我市将不断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财政扶助机制。市财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改项目与服务体系建设及成长型企业的培育等,并根据财力情况定期适当增长。同时,设立过桥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暂时垫付等。所谓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是一种与长期资金相对接的资金。
专项资金和过桥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委等部门另行制订。各县(市)、区政府也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助制度。
我市还将拓宽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培育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领域。充分发挥典当行业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鼓励典当企业采用生产资料质押、动产质押等灵活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
另外,我市还将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运用融资租赁、股权质押、信托投资、企业期权股权融资等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推动发展中小企业产业信托基金。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联盟,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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