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10年济南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昨天全面启动,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月6日全部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28.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长157元,达到1498元,比6年前翻了一番。
舜网讯 2010年济南企业退休、退职和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工作,昨天全面启动,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2月6日全部发放到位。符合条件的28.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长157元,达到1498元,比6年前翻了一番。
本次调整的对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具体调整办法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退休人员的普遍调整包括两部分,即在每人每月增加105元的同时,再以本人2009年12月底的基本养老金作基数,按4.4%的比例增加养老金;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以及已退休的原工商业者等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再分别进行特殊调整。
同时,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予以倾斜,具体办法是:依据本人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界定,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4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79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30元和50元。其中,对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满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70元、40元和60元。符合特殊调整的人员如果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企业退职人员的普遍调整是在每人每月提高84元的同时,以本人2009年12月底的基本养老金作基数,按4.4%的比例增加。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建国前老工人”按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时期的不同,分别按“红军时期”每人每月增加700元、“抗战时期”每人每月增加600元、“解放战争时期”每人每月增加5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退休待遇。
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010年1月份死亡的,仍按有关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