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记者12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新的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1100元,这部分人员持续了多年的“24元取暖补贴标准”成为历史。
记者12日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0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新的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1100元,这部分人员持续了多年的“24元取暖补贴标准”成为历史。
按照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济南市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费的发放范围为:2010年12月底前办理完退休(退职)手续且在2010年度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取暖补贴的发放随2010年12月份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对2010年12月份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在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首月一并发放。符合发放范围、在2010年度死亡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取暖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给其遗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享受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