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24日上午,三位知名律师做客本报96709热线,为读者解答与此有关的问题。作为专业人士,他们接完热线都有个共同感受,这次的婚姻法解释(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24日上午,三位知名律师做客本报96709热线,为读者解答与此有关的问题。作为专业人士,他们接完热线都有个共同感受,这次的婚姻法解释(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张道义律师分析说,婚姻法的前两次解释涉及到公司股权等问题,市民不太关注。而这次的解释涉及到房子,基本上是每个家庭都关心的 。现实的离婚案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一般也是财产分割,而目前房产又是绝大多数普通家庭最为重要的财产。当这一敏感问题有了明确规定之后,离婚时如何界定、如何分割房产 ,无疑会牵动夫妻双方的神经,甚至会涉及到双方父母的利益,因此备受关注。
在24日上午的热线解答中,市民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就是分手时房子归谁,占来电总量的八成。而观点也基本上分为两派:丈母娘们觉得很吃亏,婆婆们则认为很公平。律师认为,这个情况并不意外,因为目前一般都是男方买房,房产界定新规能引来男方拥护,自然会引起女方不满。
“我看了新条款就一肚子气。”市民陈女士打进热线电话说,她女儿的婆家贷款买了婚房,交了20多万元首付。可装修、买车都是娘家陪送的,也没少花钱。“如果万一孩子将来离婚,一路看涨的房子归婆家,我们娘家置办的汽车却越用越贬值,装修到房子上的东西也不可能扒下来,那我们就吃大亏了,这太不公平了!”
而一位婆婆则为新规定叫好,认为能有效打击那些居心不良、骗婚骗财者。“我们当父母的付出一生的积蓄为孩子买房,可现在的年轻人又好冲动,今天结婚,明天离婚。如果离一次婚就分走半套房子,太不合理了。现在房价这么高,谁家也禁不起这么折腾啊!”
在接听的众多热线电话中,三位知名律师的共同感觉是,公众基本上分为两个阵营:婆婆思维和丈母娘思维。
李令秀律师表示,目前包括济南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都习惯于男方购房或付首付贷款买房,女方陪送汽车、装修、家具等。所以,娘家、婆家对这一新规定基本上持对立的态度。特别是在房价一路上涨的时候,肯定是谁买房谁受益。而在现实生活中,买房的出资情况往往很复杂,婆家有婆家的理由,娘家有娘家的苦衷。从立法的角度来说,只能寻找一个平衡点,实现相对公平。丈母娘和婆婆们各说各有理,把来本报接热线的三位律师忙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