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反腐倡廉获中纪委肯定 行政问责涉及76人

    摘  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8万条。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为2246个拟提拔干部和评先创优单位出具了廉政意见,对41个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

  今天,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2010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去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我市“全力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济南”的做法,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介绍,省纪委专门发了通报。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促增长政策,组织进行了6轮集中检查,共检查项目264个,发现问题203个,对73个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加强了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89宗违法用地进行了清查,30名非法占地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2009年全市38.6亿元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未落实的补偿款7780万元责令限期整改。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共排查工程建设项目587项,对880个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了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检查,推动全市拆除违法违章建筑5731处,面积101.9万平方米。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

  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的“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组织2.6万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知识考试,请中央纪委的专家作了专题辅导。深化警示教育,市和县(市)区进一步办好《警示教育专刊》;组织7500人次到济南监狱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8万条。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为2246个拟提拔干部和评先创优单位出具了廉政意见,对41个单位和个人一票否决。会同组织、审计部门对28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资金2.5亿元。开展了“信访监督年”活动,对8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谈话,为9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了问题。

  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市民服务热线督察机制和四级服务体系,共受理来电来信105万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分别达到97%、100%。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查处了截留挪用克扣资金396万元。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组织1236个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自查自纠。积极推进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建设。开展了3次广场评议活动,现场解决问题2100多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市90.2%的乡镇实行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89.2%的村实行了代理记账。推动全市10个近郊村居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细则》,全市共建立示范村217个,整治难点村36个。

  规范制约权力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

  推动建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去年10月启动以来,共进场交易项目258个,成交(中标)额63.7亿元。制定了《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行政执法、公共资金监管、电子政务服务等系统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和170个审批事项纳入系统运行。围绕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明察暗访,对76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对23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市委和县(市)区委任用干部推行了常委会票决制。实行了公推竞选领导干部综合试点。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230项,废止184项。

  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685件(次),比上年下降5.4%。立查案件470件,其中大要案16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2.6%和3.2%;结案472件,处分49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亿多元。

作者:季耀昆 蒋秀秀   网络编辑:孔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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