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3龄童被撞 尸体两年未火化/图

    摘  要:刚过完3岁生日后11天,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让家住工业北路中段的小帅永远离开了人间,骑自行车的妈妈张伟身受重伤,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后保住性命,但落下终生残疾。

 

济南一3龄童被撞

 失去儿子的王磊和张伟十分悲痛 记者谢永亮 摄

  刚过完3岁生日后11天,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让家住工业北路中段的小帅永远离开了人间,骑自行车的妈妈张伟身受重伤,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后保住性命,但落下终生残疾。

  事发后警方认定,肇事司机郭大强应负全责。法院判定,肇事方赔偿受害方70余万元。但时至如今,肇事方仅给受害人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张伟的丈夫王磊告诉记者,肇事者及其家人并非没有偿还能力,事后他们已卖了两套房子转移财产!事发至今已近两年,小帅的尸体仍在莲花山殡仪馆内。“若就这样把儿子火化了,我死不瞑目!”王磊说。

  【家破人亡】 儿子身亡,妻子残疾

  悲剧上演于2009年8月29日下午6点,在工业北路张马屯小区路口,张伟骑自行车带着儿子小帅自东向西行驶,被郭大强所开的一辆面包车从后方撞上,小帅当场死亡,张伟倒在血泊中。郭大强驾车逃离现场,但车牌落在了事发处。120急救医生赶到后,将张伟送往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抢救。经检查,她脑部颅骨破裂,身上多处受伤。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王磊家中。张伟虽已出院,但右手仍不能自由伸展,右腿走路一瘸一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截至目前,她所花费的医药费近15万元,因缺钱一些治疗已中断。

  王磊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孩子的尸体暂时放在了殡仪馆,妻子的医疗费都是借的,孩子的丧葬费都拿不出来。肇事方交了5万元后,再也没给赔款,郭大强的妻子李敏、父亲郭春云现在都躲了。”

  对此,殡仪馆相关负责人称:“事发后,小男孩的家人未与我们联系。按相关规定,类似事件中,当事人的尸体须在15日内处理,但对方家人未出面,我们只好先存放着小男孩的尸体。”

  【事故认定】 肇事司机负全责

  记者从此事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看到,郭大强于事发次日向警方自首,警方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张伟和小帅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负有责任。根据相关法规,郭大强获刑入狱。

  对于此案,历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写道:……共计人民币702389.95元,减去被告支付的5万元,余款652389.95元,限被告郭大强、李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王磊说:“张伟还在住院时,郭春云曾跟我们说,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也要赔偿我们,谁知事后说话不算数,到现在为止仅交了5万元治疗费,另外65万余元到现在也没给。”

  【索赔遇困】 受害者指称肇事方转移财产

  根据王磊调查的情况及司法人员的问询笔录,记者了解到,郭大强、李敏夫妇在幸福苑小区原有一套住房,是由他们夫妇俩出资用郭春云的名义购买的福利房,事发后这套房子被卖,随后对方以郭大强的名义,在新城小区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但在去年12月份,刚购买的这套房子又被过户给一名叫刘红霞的女子。郭春云之前在幸福苑小区也有一套住房,此事发生后该房出售,他本人又在北徐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

  王磊说:“这家人先后卖了两套房,获房款90余万元,赔付我们足够了,但对方并没这样做,而是又买了房子,恶意转移财产。”

  今年春节前,郭春云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所购房产用的是自己的钱,郭大强和李敏的房子出售后,钱已经交给李敏了。记者未能直接联系上李敏,但李敏娘家人接受采访时,对郭春云的说法未予认同。

  另外,郭大强新城小区内这套房产的购买人刘红霞,据称是李敏的表姐。接受记者询问时,李敏的家人确认了这一点。

  【入户索赔】 王磊家人曾被刑拘

  “郭家的人忙着转移财产,很多事儿都是郭大强的父亲郭春云和他一个亲哥哥在幕后操作的!”王磊说,百般无奈下,今年春节前,王磊和张伟来到郭春云位于北徐花园的家中讨要赔款。

  郭春云仍称已将卖房款交给李敏了。接受采访时,李敏娘家方面的人却说没拿到,并称现在也不知道李敏到哪里去了。

  为此,张伟住在了郭春云家中不走了,一住就是40天,直到临近春节还是没拿到赔款。警方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为由,向王磊家人下达拘留通知书,要刑拘王磊母亲、张伟以及妻弟。张伟因身体原因未被刑拘,另外两人直到春节前才被放出。

  【律师说法】 受害方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对于王磊一家的遭遇,有律师接受采访时指出,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相关判决,王磊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就本案中的房屋买卖行为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但具体定性还需要看其中相关细节,如果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王磊可要求撤销相关交易。

  王磊表示,尽管他目前处境困难,但仍会继续向肇事方讨要赔款,为身残的妻子和尚未入土的儿子讨个公道。

  受害方:

  意外发现对方日记

  涉及肇事方卖房、买卡送卡等诸多细节

  到郭春云家中索要赔款时,王磊和张伟意外发现了郭春云的日记和信件等资料,其中详细记录了郭大强开车肇事后,相关家庭成员的处理举措。文中涉及最多的,是郭春云本人、李敏、郭大强的哥哥、李敏的娘家人等等。其中,一些处理事情的方案被清楚地列了出来,郭春云的哥哥涉及大量细节。

  对于日记、信件等,当着记者的面郭春云曾表示,王磊和张伟“非法侵入”他家后,的确拿了他的信件、日记本等物品。

  昨天,记者看了王磊提供的郭春云的部分日记和信件,其中一些内容显示:

  “……逐句教他讲好每个关键环节上的话,坚决避开酒字及其因素……”

  “……不能接王磊电话就给钱,因为对方没有底线,给多少都是白给……”

  “房子卖后的房款,又购一套新房,在郭大强名下,郭大强决定将合同交与李敏……”

  “……嘱咐李敏,如果她仍坚持说‘卖房款在父母手里’的话,父母有可能说明其新买房的情况……”

  “……嘱咐我出去后将所买的两张卡留给某某二人……”

  因目前郭春云、李敏等均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关于王磊所提供的日记及信件等所记载内容的具体情况,记者尚未得到郭春云等人的说法。

 

作者:孙华 李永明   网络编辑: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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