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市民在匡山集团下属企业工作 到退休年龄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http://www.e23.cn2011-08-30济南日报

    摘  要:市民杨敬源近日致电党报热线,称其在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金华变压器厂工作多年,现已到退休年龄,单位却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关于此事,匡山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称,杨敬源多年来曾多次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曾多次派工作组为其处理过多个问题,但其仍不满意,有关部门已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市民杨敬源近日致电党报热线,称其在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金华变压器厂工作多年,现已到退休年龄,单位却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关于此事,匡山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称,杨敬源多年来曾多次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曾多次派工作组为其处理过多个问题,但其仍不满意,有关部门已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事人:签了合同为啥不按合同办

  杨敬源称,他从1995年5月开始在山东匡山集团总公司的下属企业工作,并与次年元月25日签订《专业人才调入聘用合同书》。半年后,山东匡山集团按合同为其提供住房一套。1999年调入同属山东匡山集团总公司的济南金华变压器厂。杨敬源认为,根据当时的合同,他应于2010年底退休,但截至目前,公司一直没有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其养老保险等社保从2002年开始就已停交。当时提供的住房厂方坚持收回,并采用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胁迫。无奈之下,2010年5月他将住了十几年的旧房子买下。

  杨敬源向党报热线记者提供了两份复印件,一份是《专业人才调入聘用合同书》,该合同书的甲乙双方分别为山东匡山集团总公司和受聘人杨敬源。合同书中提到,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为甲方长期工作,工作地点暂定为济南匡山汽车改装厂……同时规定,乙方为甲方工作满一年,并确有住房困难,甲方可为其解决住房一套,乙方在职期间或在甲方退休后享有使用权(包括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甲方不得随意收回住房权。合同签订日期为1996年1月25日,合同期限自1995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20日。而双方在1996年6月15日签订的《住房协议》中提到,甲方山东匡山集团总公司为乙方提供位于匡山住宅小区47号楼的住房一套,使用面积为65.818平方米,产权属甲方所有,在甲乙双方出现解聘或辞聘致使原聘用合同终止时,乙方使用的住房须及时交回甲方。

  关于社保多年未交的原因,杨敬源称,2002年,因金华变压器厂面临改制,企业规模将缩小,当时的企业负责人“想把工人都弄走”,于是长达4个月不发工资。杨敬源出面和负责人交涉导致矛盾并报警,他认为正是这一举动令负责人记恨,从此不再给他交社保。

  匡山集团:当事人已办离退手续

  关于杨敬源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一事,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回复称,2001至2003年,金华变压器厂为个人买断形式的企业,对杨敬源所作的处理,现在企业并不知情,也没有找到相关的档案。2004年6月杨敬源来现在变压器厂工作,此时的变压器厂已还原为村集体企业,同年,村委会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召开代表大会并通过决议,年满50周岁的女性职工和年满55周岁的男性职工,不论身居何职,一律离退。变压器厂根据此决议精神,给杨敬源办理了离退手续,并多发了一个月的工资。至于杨敬源所反映的情况,原单位并不了解,建议杨敬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村委会: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山东匡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匡山村委会“信访调解”负责人张树珍称,若杨敬源一直在上班却没有为其购买社保,他不可能这么多年来不知道、不去交涉。杨敬源提供的合同书和任命书她曾经见过,她无从判断两份“证据”的真伪,但事实是,杨敬源只在当时的匡山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工作了两年多。杨敬源反映的不办理退休手续、房屋等事件,都不属实。因其多年来持续上访,各级政府为安抚其情绪,曾多次对其实施帮扶政策,他也曾签字表示享受此政策后不再上访,但每次都食言。

  张树珍称,多年来,匡山村做了最大努力,在房屋等问题上,杨敬源甚至享受了村民都享受不了的优待,并且遵照上级指示对其进行救济。在其反映的问题都得到落实和解决之后,他仍不满足,无奈之下,有关部门勒令其终止谈访,建议其到司法部门处理。因说法不属实、不掌握证据,杨敬源拒绝走法律途径。

网络编辑:张荫良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