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陈先生是济南一高校的老师,前段时间要出差在火车站购买了车票。由于出差途中需要转车,陈先生还从济南市火车站购买了始发地为青岛的火车票。除了车票,陈先生还额外支付了5元异地购票手续费。
购买了异地车票,支付5元钱手续费,却遭遇手续费报销难题。
陈先生是济南一高校的老师,前段时间要出差在火车站购买了车票。由于出差途中需要转车,陈先生还从济南市火车站购买了始发地为青岛的火车票。除了车票,陈先生还额外支付了5元异地购票手续费。
回到单位后,陈先生到财务准备报销,却被告知异地购火车票手续费票据无法报销,因为上面没有章。
“钱多少倒是无所谓,纳闷的是火车站给的票据为什么没有章,更不能报销呢?”陈先生说。
8日,记者联系了济南铁路局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异地售票手续费一直是在用这样的票据,这跟车票是一样的,不需要税务部门的盖章。
记者随后致电济南两家事业单位的财物工作人员,他们均表示,这种没有盖章的票据无法报销。济南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解释,铁路上使用的是专用票据,只有一部分是盖有地税部门章的,具体的还是要咨询铁路部门。
听记者说铁路部门称就是使用这样的票据后,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称,如果是这样就没有什么办法了,市民只能与单位财务人员协商,对于不能报销的手续费能不能用其他可以使用的票据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