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行政机关之间的颁奖,比如上级给下级评奖表彰,在现有的法律中找不到任何依据说明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之间的颁奖,比如上级给下级评奖表彰,在现有的法律中找不到任何依据说明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在评比过程中,上下级之间互相借助这一过程捞取政治资本达到某些目的,一些包藏着各种利益的颁奖评奖活动也十分常见
一段时期以来,多如牛毛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许可以告一段落了。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近日就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有关问题表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2006年至2009年期间,由中央纪委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参与,全国共清查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48405个,保留了4218个项目,总撤销率为97.16%。
如此数量庞大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及如此高的总撤销率,令人吃惊。业内专家指出,行政机关内部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于法无据,早就该叫停了。
评比表彰“狂轰滥炸”
《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采访时了解到,当地某市的“创卫活动”曾被群众谑称为“创伪”。据了解,为了应付国家爱卫会达标验收,当地居然关闭了市区所有的中小饭店、中小理发店和报刊亭。此外,有些路段的饭店还在一夜之间换了门脸——原来的辣子鸡馆、胡辣汤店等都“摇身一变”成了拉丁舞培训班之类的“高雅”场所。当地人普遍认为,这种情形是当地政府“导演”的一出弄虚作假的闹剧。
对于一些检查评比等“上面”喜欢搞的“阵势”,基层也已“摸索”出了一套应对办法,即“上面来人装模作样走过场,下面接待认认真真搞形式”。
河南省一名基层干部说,“糊”、“唬”是基层干部应付上级检查验收、达标评比的“二字真经”,即对付“上面来人”,靠糊弄过关;面对平头百姓,特别是对那些不听招呼、乱说话的人,则靠连唬带骗的办法让他们不说、不敢说。
对于每年年底接踵而至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甚至将其形容为“狂轰滥炸”。
据了解,几年前,早在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于年底成立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耗费大量的人力、精力、时间,而且评比太多了,其影响力反而会下降。少量的评比可以起到榜样的作用,而评比过多则会效果相反,效用下降,评出来的奖项变得‘不值钱’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说。
“这些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早就该进行清理了。总体上来看,这些评奖活动包括行政机关之间的颁奖以及社会组织的颁奖。”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行政机关之间的颁奖,比如上级给下级评奖表彰,在现有的法律中找不到任何依据说明这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评奖背后存利益驱动
随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泛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千奇百怪的奖项,争议颇大。
不久前,民政部对于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开展的“共和国脊梁”时代功勋人物评比表彰活动引起社会关注。对于这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民政部对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作出停止活动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于近日履行听证等法律程序后作出处理。
民政部调查组称,“共和国脊梁”人物评比表彰活动未经批准、备案,又存在变相收费问题,确属违规。此外,超出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范围。
民政部同时还查明,“共和国脊梁”与“中华脊梁”是两个不同的活动……媒体曝光的“关于参加《中华脊梁》大型文献首发式暨首届功勋中国系列人物颁奖盛典活动的邀请函”是承办单位将社团印章移花接木、伪造而成。民政部已将承办单位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通报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上述结果,坊间称之为“两个‘脊梁’是两码事:一个违规一个造假”。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莫名其妙的评奖越来越令公众不满:2009年岁末,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的两起涉及评奖的事件,曾引起舆论的轩然大波,一是被称为“桥裂裂”的汉中门大桥获得“2009年度南京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一是被称为“楼歪歪”的山水云房花园小区被评为“江苏优秀住宅”。
王敬波认为,当前社会上评奖乱象的根源,还是在于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过多过滥。
“在一些地方,上级热衷于给下级颁奖,下级也乐于领奖。从行政机关运作的角度来看,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监督指导的职能,但没有哪条规定是允许颁奖的。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上下级之间已经形成利益共同体,互相借助这一过程捞取政治资本达到某些目的,所以评比表彰颁奖愈演愈烈,一些政府部门的风气也因此而变得十分浮夸。随着这股浮夸风的蔓延,社会各界也纷纷效仿,一些包藏着各种利益的颁奖评奖活动也变得十分常见。”王敬波说。
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不必讳言,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由于利益的驱动。有的利用表彰活动来违规收费,谋取小团体利益,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蜕化成敛财的一种手段;有的直接向基层伸手,衍生出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等;有的甚至变相为亲属牟取私利。显然,泛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仅干扰了基层的正常工作秩序,还加重了基层负担。”
“从深层次来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自考自评,是此前并不少见的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各项工作往往由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中的特定部门作出评估,结果很难令公众信服,甚至可能沦为个别地方制造政绩的工具。”王敬波说。
正是由于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一些地方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工作也如同“割韭菜”一般。
据公开资料显示,湖北省早在2005年7月就开始清理各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到2006年底共清理出9515项,撤销6179项,撤销率为64.9%,后来还不止一次组织“回头看”和“再筛查”。但是其后,仍然出现反弹。比如某省直机关在2006年第一次清理后仅保留3项,可到2007年再次申报时,又多冒出5个新项目。于是,再次清理。至2009年9月,湖北省又清理出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216项,涉及金额约6133万元。
规范评比须民众评价
据了解,在此次整顿活动中,对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程中,应切实把握4点要求:一是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内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二是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对于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于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三是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结果等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严格控制县处级干部所占比重。四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主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刘莘认为,本次大面积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虽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问题,但是也有不足:由于奖项已经存在并且运作,所以已造成很大的社会资源浪费。
刘莘建议,整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从长期来看,首先是通过制定标准,规定什么样的奖项可以设立,什么样的不能设立。比如“中国脊梁”这类奖项就有花钱买奖之嫌。在奖项许可的时候就应规定不允许向参选者要求赞助等方式,通过设立许可条件制止不良的、非正当奖项的设立。其次是让审批、许可的程序公开透明,以保证其更加公正、合理。可以通过公众参与讨论的方式,听取公众对某些奖项的意见,以判断其是否为公众所需要。通过公正合理的程序来保证评奖许可具有合理性、合法性。
王敬波认为,由政府部门自己来评价自己本质上意义不大,至于给自己颁奖就更需要谨慎对待了。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真正合理而有效的评价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在逐步取消和减少政府部门自我评奖的同时,也应该鼓励来自民间和群众的评比表彰项目,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记者杜晓实习生杨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