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乱收费下月底前须整改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方案

http://www.e23.cn2011-10-28济南日报

    摘  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山东各地、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方案提出,经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核批准,收费期限超过25年、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并形成统一意见,报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济南10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山东各地、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

  方案提出,经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核批准,收费期限超过25年、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并形成统一意见,报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普通路桥收费站方面,山东省提出,对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少于50公里的普通路桥收费站点,要限期调整收费站点位置或撤并相关收费站点,使收费站点间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设置规定,在性质上属于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的高密华达路桥收费站,相关事宜由当地政府研究办理。

  山东省表示,对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及政策支持,债务余额纳入政府还贷公路统贷统还;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在取消不合规收费站点、妥善安置人员方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

网络编辑:张露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