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找别扭

济南挂靠新国线客车突然转到舜发续:按原合同交费

http://www.e23.cn2012-04-06济南时报

    摘  要:济南新国线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挂靠其公司下的70辆客车转至舜发,新国线负责人吴先生表示,70名车主在舜发今年仍可按照原先合同的收费标准交费。

  4月3日,本报对新国线单方面终止合同,将挂靠其公司下的70辆客车转至舜发一事进行报道,新国线转让是否在交通局备案?还未履行完的合同,新国线和舜发将如何解决?5日济南市交通局客运处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敦促舜发要充分兼顾原有业户的收费承受能力;新国线负责人吴先生表示,70名车主在舜发今年仍可按照原先合同的收费标准交费。

  【市交通局】

  合同中的规定,新国线应该遵守

  记者:新国线济南运输有限公司将旗下的70辆旅游客车转让给山东舜发公司,是否在济南市交通局有备案,批准了吗?

  客运处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那不叫重组,新国线将70辆旅游客车转给舜发属于融资性质。在接到双方整合申请之后,交通局进行了权衡。两家进行车辆之间的转化,符合市场的需求,我们就同意了,也批准了,目前双方正在变更有关的手续。双方法人都已签字盖章,在报告里承诺,已经履行了所有的法律规定的程序,不会引起任何安全稳定事件,我们就同意了。

  记者:面对舜发高额的管理费和风险抵押金收费标准,车主们与舜发产生了矛盾,交通局怎么协调呢?

  张先生:合同中规定的法律关系,新国线是应该遵守的。我们也督促山东舜发尽可能地履行原有的合同,舜发需要充分兼顾原有业户的承受能力,尽可能维护原有业户的利益。然而随着经营主体的转换,合同内容是不是需要重新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有没有规定让舜发履行完车主今年与新国线签订的合同?

  张先生:我们只是行业管理,企业的合同我们不能硬性规定,只能是提出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至于企业主体是否能达到我们运管部门的要求,也不敢说。

作者:永明 赵璐   网络编辑:张晓颖

焦点图片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