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扎实推进乡村文明行动 市级领导包村
摘 要:2011年以来,济宁市立足“抓重点、攻关键、打基础、管长远”,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全面提升”的原则,在全市农村实施 “乡村文明行动”,力争“十二五”实现农民文明行为习惯大改观、农村环境面貌大变样、农村文明程度大提升。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推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初步成效。
类进行评比,倡树正确的生活态度,杜绝了经济上的盲目攀比,确保每个经济状况不同的家庭都有学习的榜样。坚持齐抓共创,在各村建立了以党团员骨干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村级巾帼志愿者队伍,成立了由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组成的“村文明示范户评审委员会”。2011年,全市每个乡镇县级文明村数量达到30%,每个县级文明村有20%的“文明示范户”;今年,全市“文明示范户”数量力争达到50%;到2015年底,全市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80%以上的户达到“文明示范户”标准,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户户大改观”的目标。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年内计划建成500个。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驱动。一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市级领导联系点制度,31位市级领导每人联系包保1个村;市直113个单位选派229名干部,对111个市级示范村实行驻村帮扶,市、县、乡共选派3480名干部,对1949个村进行重点帮扶,约占全市行政村的三分之一。二是建立督导调度制度。实行周督查、旬调度、月通报制度,每10天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坚持定期全面检查和随机暗访相结合,检查、暗访情况排出名次,并在媒体公开通报。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视察活动,采取专项视察监督与评议相结合,视察评议结果进行记分排名并公开。三是建立严格考核评价制度。把任务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观摩项目,实行单独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实行日常督导、定期现场观摩、年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位一体”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形成了“硬约束、严考核、重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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