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济南民生报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四连跳”
摘 要:2013年3月20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了“2013年各级政府对参保(合)居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的任务目标。


新农合与大病保险一站式网络化即时结报。(资料照片)
17件民生实事之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
市政府承诺: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均由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均由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普遍提高到50%,新农合补偿封顶线全市提高到15万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这些来自我市新农合保障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发展的数据,着实让人振奋和欣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是保障医疗服务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不仅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更成为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连涨四次
2013年3月20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了“2013年各级政府对参保(合)居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的任务目标。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这是我市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第四次调整:2010年提高到人均120元;2011年提高到人均200元,2012年提高到人均240元。6月30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补助标准和负担比例,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截至目前,省、市、区(市、县)3级财政补助均已全部到位,合计补助29616.9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金额为14488.6万元,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为7649.96万元,县(市)区级财政补助金额为7478.4万元。
随着补助标准的提高,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一些民生政策也更好地得到了落实。71岁的李大娘从今年1月起,每次去社区拿药都能报销一部分费用。她告诉记者,自己常年有病,血压高,药天天吃、断不了,但这种慢性病又不可能去住院,以前都是去药店或者门诊自己拿钱买药。“从今年开始,每次拿药都能省点,虽然不多,但一年算下来报销的费用比我交的钱还多呢”。
据了解,自今年1月起,我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全面实施,参保居民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费用超出5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今年10月,我市又将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每诊次50元降低为每诊次40元,自2014年1月1日执行,这对广大参保人员无疑又是一大喜讯。
此外,大学生医保工作也取得进展,全年共审核、结算大学生住院现金报销材料1386人次,涉及金额1386万余元。由于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居民医保参保期,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期间会有一段时间的“医保空白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市延长高校毕业生待遇享受期,对参保大学生毕业当年,将其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规定病种的待遇享受期延长至其就业时,最长延长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
新农合补助提高农村大病保障多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应筹集资金11.37亿元,截至10月底,新农合资金已全部足额到位,新农合为民办实事任务提前完成。
2012年11月,市卫生局制定下发《关于明确2013年我市新农合个人筹资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60元提高到70元。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