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杀医案被告:对自己行为不后悔 连恩青否认有精神病
摘 要: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昨天上午,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0月25日发生的“温岭杀医案”。当时,33岁的患者连恩青因为对手术的效果有异议,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榔头和尖刀伤害3名医生,其中一名医生抢救无效去世。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背景下,这起案件备受关注。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张国亮)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昨天上午,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0月25日发生的“温岭杀医案”。当时,33岁的患者连恩青因为对手术的效果有异议,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榔头和尖刀伤害3名医生,其中一名医生抢救无效去世。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背景下,这起案件备受关注。报道:
昨天上午9时,案件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连恩青、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通过法律援助为连恩青指派的辩护律师朱圣勇出庭。起诉书说,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连恩青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鼻部手术治疗,因对术后效果不满,连恩青多次到医院投诉并对该院医生王云杰、林海勇、蔡朝阳心生怨恨,进而预谋杀死王云杰和林海勇。
公诉人出具了连恩青作案时使用的榔头和尖刀,经过他本人辨认,没有异议。法庭上还播放医院的监控视频,还原了当时的经过。起诉书说,2013年10月25日上午8时20分许,连恩青携带事先准备的榔头和尖刀来到该医院门诊大楼五楼耳鼻喉科门诊室,确认王云杰和蔡朝阳正在坐诊后,走到王云杰背后,从外套内掏出榔头猛击其头部,王云杰被击后转身用手格挡致榔头木柄断开落地。连恩青又掏出尖刀追捅逃向口腔科方向的王云杰。法医鉴定结果显示,王云杰身上不同的部位共有14处刀伤,其中6处深及胸腔,最后一刀直接刺中心脏。在阻止连恩青行凶的过程中,医生王伟杰的胸部被刀捅伤。
之后,连恩青持刀返回耳鼻喉科门诊室寻找他的主刀医师蔡朝阳。蔡朝阳已经躲进房间并紧锁房门。连恩青无法进入,又持刀来到放射科CT室操作间,将医生江晓勇误认为是林海勇,对江晓勇的腹部连捅数刀,随即被群众及赶来的保安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此案导致王云杰死亡,江晓勇重伤,王伟杰轻微伤。
起诉书认为,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连恩青的刑事责任。公诉人说,连恩青的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在2013年7月就产生犯罪的想法,在墙上写下“7.31,王云杰、林海勇,死”的字样,并且先后两次购买凶器,证明他有坚定的作案决心。
庭审持续了不到四个小时,审判长表示会择期宣判。
被告人连恩青的精神状况,是开庭前各方关注的焦点。在昨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也都多次涉及这个问题。
针对被告人连恩青的精神状况,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说,根据鉴定,连恩青作案的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连恩青在庭上反复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他在辩护陈述的过程中情绪激动,不时地挥动带着手铐的双手。也几次被审判长提示,要求他控制自己的情绪。辩护律师提出重新做精神鉴定时,连恩青坐在被告席上,不停地摇头。
连恩青的妹妹曾经向中国之声记者出示连恩青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就诊的记录,他去年8月10日因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入院接受治疗, 10月15日好转出院,意识清楚、但仍然存在内感性不适,猜疑、情绪尚平稳。而在出院之后10天,去年10月25日,就发生了这起案件。
而连恩青的辩护律师朱圣勇认为,他的精神疾病确实存在,并且在出院后没有遵医嘱服药,作案时控制能力差:
朱圣勇:被告人连恩青的犯罪行为与他的精神疾病有因果关系,他的精神疾病与此次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手术治疗和医患纠纷又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对被告人的投诉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处理医疗纠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