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杀医案被告:对自己行为不后悔 连恩青否认有精神病
摘 要: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今天关注:昨天上午,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去年10月25日发生的“温岭杀医案”。当时,33岁的患者连恩青因为对手术的效果有异议,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持榔头和尖刀伤害3名医生,其中一名医生抢救无效去世。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社会背景下,这起案件备受关注。
过程中有敷衍嫌疑,存在着一定的过错,进一步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与对立。
辩护律师还列举了几点酌定的从轻情节,包括连恩青平时表现良好,是首次犯罪,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
连恩青父母、妹妹等亲属到现场旁听庭审。连恩青在陈述的时候提到对不起家人,和旁听席上的家人一起痛哭,他摘下黑框眼镜抹眼泪。庭审结束之后,连恩青的母亲哭得站不起来,被搀扶着离开。
一起案件,伤害了几个家庭。庭审过程进一步反映出连恩青对医生的不信任。控辩双方也都特别提到案件的教训和启示。
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连恩青因为不相信医院的诊断结果,先后25次到不同医院求医,产生25份病历和就诊卡,以及25张CT胶片,因为怀疑医院之间串通好了欺骗他,其中有几次检查他还故意改了名字。
连恩青几次提出,公诉人出具的CT胶片有造假。至于作案的动机,他说,是因为在医院受到欺骗,影响到健康,认为自己是被逼上这条路。他表示,去年10月25日当天去医院就是为了杀人,对自己的行为并不后悔。
公诉人因此认为,连恩青没有悔罪,不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他转述受害者家属的意见说,同意放弃10·25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权,并要求从严惩处连恩青。他说,连恩青的行为不单伤害被害者和家属,也伤害全体医护人员。事发之后,全国各地都有医生自发抗议,对伤害医生的行为表达愤怒,也为这样的医患环境担忧。
公诉人和辩护人在陈述中都特别提到案件的教训和启示。公诉人说,反思事件的原因,有几点教训需要吸取,处理医患纠纷必须依法,无论如何,用这样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问题都是不行的,只会适得其反、害人害己。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也需要医患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加强沟通,理性平和地对待纠纷。
被告的辩护律师说,希望此案能再次引起有关部门对医疗事故纠纷解决的反思:
朱圣勇: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公平、科学、高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如果不能认真解决医疗制度根本性的结构问题,本案不会是最后一个。
昨天晚上,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一位不愿具名的医生告诉中国之声,他和同事们都在关注这起案件的审理,但是除了关心具体判决,他更希望这件事能够推动改善医患关系:
医生:死刑、死缓还是无期徒刑,这个可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希望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层面,都要重视医患关系,希望这件事情,包括判决,能够产生一定的意义,对医患关系有推动作用,包括对医生的安全有帮助,这才是最主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