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无理由退货 鲜活易腐定做等四类商品除外
摘 要: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13日)发布公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通过审议,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并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鲜活易腐、定做等四类商品除外。《办法》自3月15日起施行。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昨天(13日)发布公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通过审议,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并且无需说明理由。不过,鲜活易腐、定做等四类商品除外。《办法》自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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