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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摘 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等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等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济南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安委会及各大企业结合实际,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实活动取得实效。
济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5月19日
济南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市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济南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安委会主任苏树伟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委会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担任,办公室设在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员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媒体支持单位:中国安全生产报、济南人民广播电台、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电视台,舜网。
四、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观看影视录像或请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县(市、区)都要组织一场专题活动。
每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及市政府部门领导,围绕“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