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股份拟每10股转增1股并派现0.25元

2014-06-10 07:06:06 来源:全景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杜梦飞

摘 要: 太湖股份(430460)今日发布2013年年度分红派息公告,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增至8250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25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共派出红利187.5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4 月16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000,000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0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 1 股,

  需要纳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 10 股派 0 元)。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500,000 股。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4 年 6 月 17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1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

  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转让日为 2014 年 6 月 17 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太湖股份拟每10股转增1股并派现0.25元

  六、摊薄后的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股摊薄计算,2013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3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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