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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与企业六比四承担宏观税负 人均税负6088元

2014-08-18 14:48:09 来源: 人民网 作者: 责任编辑:张露

摘 要:  近日,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宏观税负达到44%”的言论在互联网上激起热议。之后又有“统计称今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北京超2万居首”的新闻。

  近日,原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中国宏观税负达到44%”的言论在互联网上激起热议。之后又有“统计称今年全国人均宏观税负6338元、北京超2万居首”的新闻。

  所谓宏观税负,是指当年广义的政府收入与同期GDP之比,表明是在全社会新创造的价值中,政府通过税收、收费等方式拿走的那一部分。近年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有上升趋势,各方对此都十分关注,许善达进一步提出了“人均宏观税负”的概念。

  对此,我已在《“人均宏观税负”是个伪概念》一文中提出驳辩。必须看到,“人均宏观税负”这个概念虽然生搬硬造,但其后反映的却是盼望搞清楚民众到底承担了多少税负的某种复杂、躁动的社会心理,十分值得重视和关注。

  截止到目前,人均宏观税负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学术概念。但诚如一些评论者所言,现在教科书没有的概念,学者也可以创新一个出来。我同意这个说法,每一个搞研究的人也都知道概念创新的重大价值。但是,任何创新必须建立在严格界定、准确解说、含义清楚的基础之上。很遗憾,从现在所见到的报道上看,还没有人做这样的工作。

  我试着创新一下关于宏观税负的两个子概念,以回应一下反映宏观税负具体承担情况的社会心理。不一定正确,姑且作为一个尝试,请教于各位同仁。

  第一,假定:宏观税负=企业承担的税负+居民承担的税负。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一个经济体由企业、居民和政府三部分组成。就税负而言,承担的要么是企业,要么是个人(我国现在还没有以家庭为计税单位)

  第二,宏观税负=政府收入/同期GDP×100%。其中:政府收入=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同期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收入法)

  第三,企业承担的税负=企业所承担的税收/(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100%。表示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中,企业所承担的宏观税负中的比重。

  第四,居民承担的税负=居民所承担的税收/劳动者报酬 × 100%。表示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中,居民所承担的宏观税负中的比重。

  第五,关于企业和居民所承担税收的划分。在我国,政府收入由五个部分组成(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由两个主体(企业和个人)承担。

  税收部分。在终极意义上,企业所承担的是企业所得税部分(其他各项流转税属于可转嫁税收,企业是交纳者,其最后的承担者是居民),其余均为居民所承担。

  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理论上讲,既有企业承担部分,也有个人承担部分,在现行统计口径下,很难析出。但可以肯定地讲,企业是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主要交纳者。进一步地,会计处理上,这些费用将进入企业的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计入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之中,然后由消费者承担,因此,这一项的实际承担者也是居民个人。

  政府性基金部分。按财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政府性基金30项。另外,在地方财政层面,土地出让金在统计上也是摆放在政府性基金项中的。我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土地出让金是政府出售自己的资产所获得的收入,因此将其作为加给社会的负担,还是比较牵强。鉴于此,将其从中拿掉。

  至于社会保障费。各国的惯例都是计算在宏观税负之中的,当然保留。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这属于资本收益,同土地出让金一样,将其算为政府加给社会的负担,也是过于勉强的。鉴于此,将其从中拿掉。

以上我们梳理了计算逻辑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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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居民与企业六比四承担宏观税负 人均税负6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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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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