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逾4000亿元高速收费 真的仅为"还贷"吗
摘 要: 日前,山东交通部门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主要理由是偿还银行贷款。山东并非首个推迟收费时限的省份。此前,新疆等地也对到期公路采取了延期收费。据悉,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收费高速公路,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这些道路是否均会继续延时收费,备受关注。
事务所律师李志勇说,在当前的车流量情况下,各地应对收费标准重新评估,以限制高速路变成“吸金路”,不能“车轮一响黄金万两”。
林慧建议,对于52%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的广深高速,国有这部分股权在收回成本后理应免费或者降低收费。为了便于社会监督,李志勇认为,未来高速公路的投资、贷款、股权结构、具体收费开支等信息应透明化、公开化。
疑问二:收取的钱用来还贷了吗?调查:“东收西还”无限循环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被认为是高速公路收费最强有力的依据。面对公众质疑,山东省交通部门对延期收费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贷款没还清,还有巨额的养护费”。然而,15条路中,哪条路贷款没还清,当地交通部门并未说明。
一年上百亿元的巨额收费都用于还贷了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给出的“账本”显示:2013年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主要用于还贷和维修。其中归还本金和利息约85亿元,大中修及养护约7亿元。但归还利息部分不仅是高速公路,还包括二级公路和农村公路债务利息。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
山东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全省高速路债务余额仍然很重。截至2013年底,累计贷款余额达589亿元。为此,山东实施了“统贷统还”的办法。
事实上,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这招。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的政策。“实行‘统贷统还’,就是说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所有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广东一家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说。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范正金介绍,到“十三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达7180公里。初步测算,建设资金约需3700亿元。除了引入市场投资者,其余仍将纳入“统贷统还”范围。
在法律人士看来,“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首先,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其次,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因为条例中不得超过限期的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情形。对广大车主而言,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会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
疑问三:收来的钱除了修路还贷还用来做什么?调查:高福利养人或挪用
除了还贷和企业暴利,巨额通行费还被用来干什么了?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的专项审计,揭开了一些黑洞:
——闲置和挪用。大量资金被闲置,并没有用于还贷,有些资金被挪用于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
——养人。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据了解,有一家高速经营企业编制27人,实际却多达156人。2013年,山东省政府还贷公路收取通行费中用来供养运营单位和企业的费用高达7.6亿元。
收费员月入万元曾引起不少研究生对这一职位趋之若鹜。记者从广州一家路桥公司职工处获悉,一般员工月收入在8000元到1万元,而一个路段的项目负责人,手里管理的资金上亿元,一年收入可达30万元。
——利益输送。在收费权转让中,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