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医胡志强】复旦投毒案被告变供 法医胡志强称黄洋死于乙肝令人咂舌!

2014-12-10 07:22:17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作者: 责任编辑:赵艳娟

摘 要: 黄家代理人则表示,林森浩的数篇论文及毕业论文中很明显说明,林森浩对于二甲基亚硝胺剧毒且会致人死亡的情况是清楚的。而取得二甲基亚硝胺的过程并不简单,如果真的只是开玩笑或者一时兴起,完全没必要采用这么复杂的手法。

  2013年4月16日,上海市中山医院,黄洋的好友在重症病房外等候。 孙湛 澎湃资料

  2014年12月8日上午10时,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

  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获悉,被告林森浩对一审认定的故意杀人罪罪名有异议,并表示自己在投毒后曾替换过饮水机内的水,因此剧毒物的成分被稀释了很多。

  黄家代理人则表示,林森浩的数篇论文及毕业论文中很明显说明,林森浩对于二甲基亚硝胺剧毒且会致人死亡的情况是清楚的。而取得二甲基亚硝胺的过程并不简单,如果真的只是开玩笑或者一时兴起,完全没必要采用这么复杂的手法。

  在庭审现场,专家证人胡志强认为,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和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无关。他还表示,上海市公安局在没有证明前一份鉴定结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其委托二次鉴定的程序和受理程序均违反了鉴定规则。

  胡志强是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病理专业组委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他从事法医鉴定30余年,曾在公安、检察机关做过法医,目前在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工作。

  对此,审判人员表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做出的书面意见和今天当庭的意见,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该是作为对鉴定意见的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在胡志强之后出庭的,是检察院方申请的鉴定人员陈忆九,也是一名法医专家。陈忆九是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专业人员,参与黄洋尸体检测并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陈忆九表示,黄洋的尸体鉴定报告是5位专业鉴定人的一致意见。与上海市公安局的法医学尸体检测结果一致。虽然两份检测结果字句上略有差异,但没有什么差别,都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导致肝肾多器官损伤衰竭而死亡。

  陈忆九并不认可胡志强的说法:黄洋三项指标呈阳性,因此断定其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

  他解释说,三项指标有两种可能,一是接种了乙肝疫苗,一是感染乙肝病毒处于康复状态。此前的鉴定文书已明确把中毒以外的肝损伤情况排除,包括排除甲肝、乙肝、丙肝等。

  至于有没有可能是救治中用药导致肝损伤,陈忆九表示,黄洋出现的这些肝脏情况是用药以前就出现的,停药后并没有好转,这充分说明黄洋的肝损伤不是由于用药造成的。

  胡志强接受辩护人询问

  辩护人:能阐释一下你的结论和理由吗?

  胡志强:我和庄洪胜主任法医师两人就律师提问的内容提出了四点意见:

  1.我们分析认为,被审查人黄洋死于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2.关于二甲基亚硝胺的检验,我们认为根据目前的检验鉴定报告,认定黄洋存在二甲基亚硝胺中毒乃至中毒致死缺乏依据。

  3.病理组织学检验不能作为病因诊断,特别是特定的病因而排除其他各种病因,是不客观不科学的。

  4.上海市公安局在没有证明前一份鉴定结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其委托二次鉴定的程序和受理程序均违反了鉴定规则。我们认为,黄洋是死于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肝坏死,最终多器官衰竭。

  辩护人:为何是爆发性?

  胡志强:在黄洋的病例中,有过这样几次检测。2013年4月3日、6日、8日及12日做了4次针对乙肝的病毒血液检查,俗称“两对半检查”。

  在这个检测报告中,3日的指标线为乙肝表面抗体为阳性,但其他两个抗体是阴性。但6日三个抗体均变为阳性,一直到8日、12日,三个抗体都是阳性,这种情况其他原因不可能造成,唯一的解释是黄洋感染了乙型病毒性肝炎。

因为这个检查是针对乙肝病毒的,这和投毒或者其他问题是没有关系的。因为二甲基亚

【更多热点请手机下载《爱济南》客户端 山东大小事尽在掌握】

原标题: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北京司法鉴定法医胡志强称 黄洋死于乙肝
分享到: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