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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官员受贿30万元 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

2015-01-05 13:10:2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郭天舒

摘 要: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此案开庭时,赵磊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的执委赞助费。

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

  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赵磊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磊,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接受贿赂款30万元。此案开庭时,赵磊辩称,收的钱不是受贿款,而是地方为了他参与世界跆拳道协会的执委赞助费。

  向其行贿的河南体育局局长作证称,两次给赵磊30万,就是为了河南省能在全运会上完成得两块跆拳道金牌的任务。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赵磊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其接受请托收受钱款,体现了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指控:国内跆拳道第一人 懂两门外语

  现年53岁的赵磊来自陕西省商洛市,大学文化,系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据了解,拳跆中心具有对拳击和跆拳道运动全面管理的职能。

  赵磊在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担任枣庄(滕州)赛区跆拳道竞赛委员会副主任一职。

  拳跆中心作为项目管理中心,在全运会跆拳道比赛中主要负责竞赛组织、制定规程、技术指导、选拔技术官员、协调确定赛程及竞赛器材等竞赛管理工作。

  在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里,常建平任中心主任,主抓拳击。平时跆拳道方面的赛事安排、集训,乃至和跆拳道本家韩国之间的交流等等,都是赵磊进行运作。因此,赵磊在国内跆拳道界有着很高的威望。

  据公开资料显示,赵磊可谓国内跆拳道第一人。

  1986年,赵磊受国家体委委派去北京外国语大学进修俄语,由于成绩优秀,他此后曾多次担任中国体育代表团出访东欧国家的俄语翻译。

  1992年,他到北京体育大学强化学习一年英语,此后能用英文流利交谈。

  1995年,赵磊参与组建跆拳道国家队,并创建中国跆拳道协会,他也成为中国跆拳道发展的关键人物之一。

  2005年8月,赵磊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此后,赵磊担任中国跆拳道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级别副厅级。

  2008年执裁北京奥运会后,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连续执法三届奥运会跆拳道比赛的顶尖级裁判员。

  为河南跆拳道提供帮助受贿30万

  2011年10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确认,拳跆中心副主任赵磊于本月中旬已由体育总局相关部门带走,现正配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2011年10月13日,赵磊被羁押,同年10月27日被逮捕。

  2012年3月27日,赵磊被取保候审,2014年6月19日再次被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15日,赵磊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赵磊在任职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河南省跆拳道项目提供帮助,并于同年4月底收受时任河南省体育局局长韩某给予的钱款20万元。

  2009年9月,第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比赛期间,在山东省滕州市滕州宾馆收受韩某给予的钱款10万元。

  案发后,上述钱款已追缴。

  自辩:庭上辩称30万元是竞选赞助款

  在法庭上,赵磊称自己确实收了韩某的30万元,但他这笔钱不是贿赂,而是赞助款。

  据了解,2009年5月14日,世跆联下发通知,让世界各国单项协会报名推荐竞选执委人员。

  2009年6月,世跆联确认赵磊为候选人。

  拳跆中心曾经为赵磊竞选一事部署工作,强调有条件的省市单位就予支援。同年10月,赵磊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世跆联执委换届会议上当选世跆联执委。

  赵磊称河南体育局向其提供的30万元是赞助,因为有单位布置在先,他也向领导汇报过此事,是纯粹的工作行为。他代表中国参加世跆联执委竞选,经手地方体育局的一笔经费不应定性为受贿罪。

赵磊辩护人认为,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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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局官员受贿30万被判10年 答应助河南09全运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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