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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法院开出首张故意逾期举证罚单

2015-03-12 08:53:3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冯瑜 杨春疆 丁哲 责任编辑:曹乐平

摘 要:日前,槐荫区人民法院对故意“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开出首张罚单。

  日前,槐荫区人民法院对故意“逾期举证”的当事人开出首张罚单。

  去年12月底,原告张某因与其原工作单位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将某公司诉至槐荫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后,向双方分别送达了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但双方当事人均未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直至2015年2月底案件开庭审理时,双方才在庭审中分别提交证据。鉴于当事双方逾期提供的证据与基本事实有关,法院予以采纳。针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别做出对原告张某个人罚款1000元、对被告某公司罚款5万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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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槐荫法院开出首张故意逾期举证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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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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