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乱象:无明确刑罪 违法成本太低
摘 要: 静脉取血、境外化验,即可知道胎儿性别;面包车内、宾馆房间,流动鉴定逃避打击;香烟是男、鲜花是女,蒙面示意鉴定结果……记者在安徽、广东、湖北等多地采访了解到,“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猖獗,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偏差高的直接原因。
,加上超声检测设备便携化、简易化,靠说明书即可自学胎儿性别鉴定,空间狭窄的车内也能操作;同时流产药品和器具成本逐渐下降,吃几片药就可完成流产,使出生人口性别选择难度大幅降低,“两非”案件居高不下。
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B超等超声诊断仪器,销售使用在各地均应受到限制,但记者在淘宝网上发现,价格从5000元到20万元不等的便携式、推车式B超,可供随意购买。这些产品虽标示用于动物孕检,但有网店店主表示,这些B超可用于人体胎儿检测,很多私人诊所都在采购使用,无需登记直接付款发货。
——违法成本低,容易反复作案。“一份药成本30元,收3000元,流产后输液还另收费用。”濉溪县检察院检察员郑万胜在查办安徽淮北濉溪县“4·12”大案时,发现“两非”案件利润极高,而犯罪成本却很低。据介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没有明确的刑事罪名,很多“两非”涉案人员只能以非法行医罪或滥用职权罪处罚,若未造成孕妇死亡最多判刑三年,导致很多“两非”涉案人员多属重操旧业的累犯。
专家呼吁“两非”入刑
尽快形成全国“一盘棋”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多地政府部门也正在探索采取强化指标考核、区域协作办案、完善利益导向等举措,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一些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呼吁,在现有政策措施基础上,还应从明确法律适用罪刑、细化“双非”药械管理、强化省际区域协作等方面推进标本兼治。
首先,明确“两非”入刑,提高违法成本。华中科技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石人炳等专家表示,我国现有刑法仅对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纳入非法行医罪查处,但对于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医疗机构只能行政处罚,应借鉴韩国、印度的法律制裁经验,取消“两非”犯罪主体的资格限制,并明确“两非”的定罪量刑标准,提高法律威慑力。
其次,完善药品设备管理,加强重点人员监控。安徽蒙城县“两非”办主任戴建认为,遏制“两非”案件高发,必须有效切断药械、人员两个环节。一方面应将终止妊娠药品按照精神麻醉药物管理模式,严格做好资质备案和销售记录,对B超等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便于溯源追责;另一方面加强对“两非”案件前科劣迹人员的监控力度,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做到预警预知。
第三,加强跨区域协同,探索完善利益导向。各地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分析比对,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和督办,加大对省际交接地带“两非”高发地区的打击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探索流动人口孕情监管模式;积极推进社会弱化男孩偏好,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上疏堵结合,形成全国“一盘棋”管理,遏制“两非”案件高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