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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索《三枪》1500万分成 曾与张伟平称兄道弟

2015-07-08 21:50:35 来源: 南宁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高原

摘 要:由张艺谋导演、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平为制片人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据称票房达2.6亿余元。6年过去了,张艺谋将昔日老搭档告上法庭,索要该片1500万元片酬分成。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艺谋一方当庭提出,希望法院就该影片发行成本进行审计。

张艺谋索《三枪》1500万分成曾与张伟平称兄道弟

  资料图:张艺谋(左)与张伟平。

  由张艺谋导演、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伟平为制片人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据称票房达2.6亿余元。6年过去了,张艺谋将昔日老搭档告上法庭,索要该片1500万元片酬分成。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张艺谋一方当庭提出,希望法院就该影片发行成本进行审计。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原被告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张艺谋一方表示,2009年6月,双方与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就拍摄《三枪拍案惊奇》签署《协定备忘录》,约定由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香港安乐影业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内地的宣传及发行事宜。影片在内地的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分,即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

  张艺谋一方表示,被告在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没有向原告支付分成及应得的酬劳。该行为属于违约,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500万元(暂计)并承担诉讼费。原告当庭提出,希望法院就影片的发行成本进行审计。

  被告辩称,对于原告所述《三枪拍案惊奇》的影片分成已经全部支付给张艺谋,不存在违约不支付情形。张艺谋的劳务报酬都是支付的现金。该部影片的分成1200余万元共分13次通过银行转账给了张艺谋的妻子。

  对此,原告提出异议。其代理律师表示,“被告所称的上述这笔钱,是张艺谋拍《三枪拍案惊奇》之前的工作报酬,与涉案影片无关”。

  据公开报道,张伟平与张艺谋合作16年,合拍了《我的父亲母亲》《英雄》《金陵十三钗》等多部影片,并一度以兄弟相称。《三枪拍案惊奇》上映后取得了2.6亿余元的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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