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仿真枪被判刑:少年买仿真枪被判无期 称愿被用仿真枪处置打不死就无罪释放
摘 要:网购仿真枪被判刑:日前,四川一19岁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控走私武器,终审获无期徒刑。少年喊冤称:我情愿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日前,四川一19岁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被控走私武器,终审获无期徒刑。少年喊冤称:我情愿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四川达州市大竹县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从小捏玩具枪长大,梦想在18岁参军。刘为明身高仅1.6米,平时很少说话,曾考过数学第一,在初二辍学。
对于辍学原因,刘为明的父亲刘行忠称,儿子说在学校被欺负,上厕所被人偷走了厕纸。
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通过Q Q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选购了24支仿真枪,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2014年7月15日,卖家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这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刘为明的父母表示将上诉到底。受访者供图
2014年8月31日,刘为明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刑拘,警方称其走私武器。2014年9月29日刘为明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执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该案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刘为明的母亲胡国继称,最初发现儿子跟台湾卖家买仿真枪时没当回事,儿子也只是根据对方提供的照片来挑选仿真枪,也从未收到过枪形物品。
根据法律规定,走私武器构成犯罪,量刑将可能是无期徒刑。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