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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建百公里地下管廊 新建道路5年内不开挖

2016-04-26 20:23:43 来源: 青岛新闻网 责任编辑:田艳敏

摘 要:昨天,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近日,我市正式入选国家第二批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我市也成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中唯一一个获得“双试点”的城市。

不少于30公里;“十三五”期间,各区市每年建设长度不少于2公里,青岛高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每年建设长度不少于3公里,“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不少于120公里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要求 新建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

  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应当同步规划建设综合管廊;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和新区建设,按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应当建设综合管廊的,应当同步配套建设综合管廊。

  老城区在地铁建设、大型河道治理、旧城成片改造时,应当推行综合管廊建设。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为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

  意义 探索管廊建设“青岛模式”

  入选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有利于我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下,进一步推动我市探索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路径,为全国滨海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发建设提供可资借鉴、复制的示范经验。

  下一步,我市将牢牢抓住此次入围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优势探索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青岛模式”。

  新闻内存

  15个地下管廊试点城市

  广州、石家庄、四平、青岛、威海、杭州、保山、南宁、银川、平潭、景德镇、成都、郑州、合肥、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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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将建百公里地下管廊 新建道路5年内不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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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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