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臭水体需细则跟进
摘 要:在济南,不少臭河沟让周边居民头疼不已,特别是到了夏天还会招来很多蚊虫。近日,《济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外公布。我市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及长清城区)37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在济南,不少臭河沟让周边居民头疼不已,特别是到了夏天还会招来很多蚊虫。近日,《济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外公布。我市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建成区(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及长清城区)37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黑臭水体是这些年城市居民最头疼、最伤心、最恼火的事情,发黑发臭的水体不仅影响环境、败坏心情,还会危害居民生活质量及身体健康。原本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如今却变得又黑又臭,既煞风景又伤心情,治理黑臭水体可谓刻不容缓。
不过,治理黑臭水体,除了工作实施方案,还应该有与之配套的细则跟进。一方面要理顺各河段治理的具体负责人及责任承担比例。尽管方案提出,此次整治坚持属地管理,以各区政府、市投资平台为责任主体,但是,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在治理工作中各方具体工作内容等等却语焉不详,这容易为推诿扯皮留下隐患。
另一方面,必须明确对于治理不作为者的具体惩治措施,是降职,是撤职,还是其他处分,应该早早给出个说法。这样做一是督促责任人积极开展治理工作,二是防止到最后因为缺乏处理依据而对不作为者不了了之。如果黑臭水体依然黑臭,可责任人却能依然悠哉游哉,就违背了初衷。
治理黑臭水体其实是个老大难问题,这个难题不只是济南存在,各地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经济发展与污染环境的抉择中,若没有强力处罚方式,很难遏制逐利本性,加上部分地区的“地方保护”政策,问题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在治理黑臭水体之前,必须明确责任、拿出惩治措施,谁如果无法将黑臭水体变得澄清,谁就得为自己的不作为付出代价,为自己的失职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