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
摘 要: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要求,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大快严”活动和“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现就应急演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要求,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大快严”活动和“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现就应急演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演练有序有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做到演练活动经费和各项保障措施到位,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应急演练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突出演练重点,把握好关键环节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应急演练工作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做到同时部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
(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重点演练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应急演练,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逃生演练,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应急演练,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校园消防逃生应急演练,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演练,国资部门要组织开展国有控股企业领域应急演练,经信部门要组织开展民爆、油气管道领域应急演练,市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市政领域应急演练,质监部门要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应急演练,水利、商务、林业、园林、供电、轨道、旅游等部门也要依据各自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开展本级层面的应急演练,并着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电力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旅游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周密的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或综合性的实战化演练。矿山企业重点围绕应急保障能力,石油化工和油气管网企业重点围绕风险分析研判和与周边单位应急联动,涉爆粉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围绕防火防爆、人员疏散等,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围绕公众参与、逃生引导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其他企业要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强化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紧密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加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升全社会应对处置事故能力。要以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契机,大力宣讲《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加强企业全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职工风险意识、自救互救能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面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的宣教普及,使社会公众了解防灾避险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四、认真总结评估,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应急演练评估作为应急演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总结评估机制,针对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补充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协调应对机制,更新应急装备,切实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普及知识、完善准备的目的,确保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能真正做到响应及时、指挥有力、应对有序、科学施救,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加强督导,确保演练到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各有关企业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和演练计划,于6月8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选定1-2家重点演练单位,安排好演练计划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有关企业和重点演练单位的演练要提前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员对各单位应急演练活动进行督导点评,通报情况,确保应急演练取得实效。
六、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演练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演练信息主要包括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照片、视频资料、演练总结、演练评估表及评估会议纪要等内容。
请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企业于7月20日前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计划)、《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表》(单位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与实施过程评估表》(单位报)、《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统计表》连同“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总结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神冒坤
联系电话: 66608374 66608361 (传真)
邮箱: sajyjb@163.com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 5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