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在“重阳” “孝敬”在平时
天气,阴有小雨。今天是重阳节,不知为何,总感觉配着这丝丝的小雨,这个重阳节才更有味道。或许,这个味道,像极了我们思念逝去的亲人的那份感伤的心情,虽忧伤但还是会在记忆中回想起曾经的欢乐,也像极了我们对虽健在但已经慢慢老去的父母亲人的敬爱之情,虽喜悦但还是会在内心感觉到淡淡的忧伤。岁月无情,家中的老人们为我们操了一辈子的心,可我们能够回报他们什么呢?仅仅只是在重阳节,或是其他节日时的一份问候吗?不够,那太不够了。
为何不够?因为在全社会上下都在关注老年人问题时,作为年轻人,作为子女,能够做到的应该更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试行)》情况,用法律武器来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如有人所评价的那样,在法律层面营造尊老爱老的氛围,体现的是司法的善意。我也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一些人产生作用。但我更觉得,如果仅仅靠法律的约束才回家,或者是出于什么目的才回家,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家庭的悲哀,更会是一个社会的“沮丧”。
难道还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吗?难道孝敬老人是一个很为难的事情吗?如果找出种种借口不回家不孝敬,那只能说,总有一天,你会为此而感到羞愧难当。要知道那首《常回家看看》,不只是一首歌,更是老人家们共同的心愿,你们回家时面对的永远会是他们的笑脸,可你是否看的见,在他们思念你时,脸上的孤独和沧桑?所以,我还是觉得,法律还是略显“冰冷”,真正的温情应该发自内心。这就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告知所有人,什么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一种自己在孝老敬老过程中的深层次体悟。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又何谈对别的老人有爱心。唯有让所有人都去想想,难道真的要等到“遍插茱萸少一人”时才后悔,难道真的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才悲伤?到那时,迟到的恐怕就不仅仅只是亲情了。所以,重阳节只是一个契机,一个掀起对中华千年的传统文化反思的契机,“孝敬”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平时。
最好的孝老,是个人的自觉,是在感恩中自动去反哺;最好的敬老,是在反哺中体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今天,是重阳节,在此,祝愿所有的老人节日快乐,更祝愿所有的老人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中成为最美的“夕阳红”!
值班主任:李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