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民政部等27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档、精细服务”工作的通知》,聚焦群众关切的难点,推出了一系列精准关爱服务措施。
哪些儿童是重点关爱对象?
通知明确,要把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和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列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围绕儿童基本生活、教育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家庭监护、身心健康等方面需求,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建立并完善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档案。
摸排怎么做到“不重不漏”?
通知要求,民政部牵头,将全国两类儿童现有信息台账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疾控、残联等部门的学籍、户籍、疫苗接种、残疾人证办理等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优先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完善信息数据,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对儿童及家庭的干扰。
各地要以县级民政部门为工作主体,对于经部门信息共享后依然缺失的数据,要组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利用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人逐项核实补充。信息数据补充完善工作须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
各地特别是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省份,要在春季务工高峰、寒暑假开学等人口流动关键时段重点做好新增对象补录工作,确保应录尽录,不重不漏。
流动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保障?
教育部门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就学政策。
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残联做好符合条件流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民政部门在急难发生地将符合条件流动儿童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怎么做?
建立村(社区)儿童主任与监护人双向联系机制。动员班主任老师、网格员、“爱心妈妈”志愿者和“五老”等积极参与关爱服务工作。
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儿童之家、“一老一小幸福院”、“乡镇科普馆”等儿童关爱服务场所,常态化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防火灾等安全教育,做好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
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开展“法援护苗”专项行动,与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发现两类儿童权益受侵害怎么办?
各地要压实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教师、医护人员、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风险隐患发现报告责任,加强与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联动协作。
发现两类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怠于照护的,村(社区)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家庭监护的督促指导。
发现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立即予以劝诫、制止,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