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五周年。日前(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饭圈”乱象、“开盒”网暴犯罪等领域,揭示了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重危害后果,强调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全链条从严惩处。
涉“饭圈”乱象“开盒”
网暴犯罪等领域
这批典型案例共8件,在准确适用法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在案例一王某等1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针对不法人员从境外社交工程数据库即“社工库”购买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组建“工作室”,在网上倒卖个人信息牟利犯罪,司法机关明确对黑灰产业链上游和下游进行全链条惩治,同时针对案件暴露的信息监管漏洞,积极促进源头治理。
案例四陈某丞等6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案例聚焦“开盒”网暴犯罪,全面揭露各环节行为的危害性,对“开盒”网暴行为通常涉及的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信息、网暴滋扰等多重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进行了明确。
案例六舒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聚焦“饭圈”乱象,针对行业“内鬼”非法获取并出售明星艺人行踪轨迹信息的相关犯罪,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相应民事责任,警示潜在违法者。
案例八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林某某非法窃取肿瘤医院患者医疗健康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聚焦非法获取医疗健康信息,针对非法窃取个人信息数量大、波及面广、损害后果严重以及跨境转移行为冲击公共秩序等,检察机关结合信息敏感程度、数据应用价值和跨境风险等因素认定公益损害赔偿金额,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非法获取艺人行程信息
航空公司客服被判刑
近年来,“饭圈”乱象多发,聚集围堵、“刷关”追星等行为屡禁不止,既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还易引发安全风险。其中非法获取、出售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个人信息,是滋生各类“饭圈”乱象的重要源头。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某航空公司外包公司的一名客服因出售明星艺人航班信息而获刑的详情。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舒某是某航空公司外包公司的一名电话客服,她平时热衷追星,长期活跃于“饭圈”网络群组,由此知道群组内存在粉丝长期跟拍、收费代拍、出售明星艺人行踪轨迹信息牟利等乱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宋磊:据舒某交代,相关航空公司外包人员也有保密制度,包括不能带手机进行录音录像。但舒某利用其管理权限可以登录航空公司购票系统的职务便利,虽然没有拍照、摄像,却把相关信息记录在纸上,趁主管不备带出来,再发送给下家张某,从而牟利。

据舒某供述,她的办公电脑里有一套航空公司的内部客服系统,只要输入乘机人的名字,就可以显示对方预定的航班信息,乘机人的身份证号。舒某与买家交易时,会根据买家提出的艺人名字,输入进系统进行查询。法院审理查明,舒某非法获取100多条艺人的航班信息、身份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贩卖给代拍人员张某,从中获利共计1310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宋磊:公民个人信息涉及公民的个人信息轨迹以及通信内容,这部分信息属于公民的核心隐私信息,只要达到50条以上就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获利人民币5000元以上,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石林山:明星艺人的出行信息被非法对外流出,不仅扰乱公共秩序,也对当前“饭圈文化”起到不良的推波助澜作用,可能滋生代拍、侵犯公民隐私、敲诈勒索等其他违法犯罪隐患。包括本案被告人及其下线在内,涉案人员都比较年轻,一些买家甚至包括初中生、高中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舒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判令其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一万三千一百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禁止被告人舒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