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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国土局、商河、槐荫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6-07-28 19:04:44 来源: 舜网 作者:赵璐 责任编辑:郭天舒

摘 要:近日,济南市选取市国土资源局、商河县和槐荫区作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扎实推进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近日,济南市选取市国土资源局、商河县和槐荫区作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扎实推进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一是摸清执法机构底数。开展执法机构专项调查统计,分层级、分领域设计行政执法机构现状统计表,摸清各领域执法机构分布情况和行政、事业、编内、编外人员配备情况。结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指导试点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此为依据列出执法机构清单。将部门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列出每个处室和事业单位单独承担、共同承担的执法事项及占比,对于共同承担执法事项的单位,原则上将执法事项调整为一支队伍承担,从源头解决多头执法问题。

  二是学习外地改革经验。为厘清改革思路,组织试点县区到胶州、黄岛、高密学习考察,学习外地改革先进经验,了解改革后机构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探讨基本改革思路和框架。

  三是修改完善改革方案。批复商河县、槐荫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市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伍整合意见,并在全省率先以市编委文件批复并报省编办备案。

  其中,商河县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建立“1+6”改革模式,即除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外,保留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劳动保障、环保监察等6支执法队伍,在全省县级中率先将执法队伍压缩到8支以内。

  槐荫区探索部门内部综合执法,组建市场监管、农林水利、文化旅游等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实行“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并以“五个到位”,即体制整合到位、人员划转到位、职能调整到位、执法监管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优化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将部门(单位)内由多个处室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到一个处室行使,实现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权集中,有效避免部门内部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四是建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市级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试点县区由县长(区长)担任召集人,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法制办、政府督查等部门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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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土局、商河、槐荫试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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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任:郭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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