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十四批)

2017-09-04 13:37:33

来源: 济南市政府网

责任编辑:曹乐平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件共计53件(来电22件、来信31件)。截至9月3日,已办结48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5件(其中历下区2件,市中区1件,长清区1件,南部山区管委会和市城乡水务局联合办理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48件案件中属实46件,不属实2件。办理情况:责令改正25家,关停取缔10家,停产整治2家,限制生产1件,立案处罚7家,罚款金额89.523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3人、问责5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济南市一览表(第十四批)( 2017年9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1632       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和新黄路交叉口往东50米配件市场A1二楼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将洗照片药水废液直接倒进下水道,显影废液中含有重金属。 天桥区 重金属       1.经查实,该件举报的“金色童年洗照片店”实为“学生时代摄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照片的冲印、后期制作,无环保手续。
    2.   2017年1月1日,该店负责人与张某某签订《废药水处理协议》,照片冲洗产生的废液收集后交由张某某运输处理。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影印车间内存有170余公斤显影废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显影废液为危险废物HW16)。该店无危废存放及转移台账。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问题。
      3.8月25日,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两名负责人进行约谈。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徐某某称,自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其所在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产生显影废液约2000公斤,全部交由张某某处理。
    4.因达不到立案标准,天桥区公安分局不予对张某某立案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8月25日,对该洗照片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对其照片输出车间及170公斤废液进行查封,责令停业整顿,补办环评等手续。
      2.天桥区环保局对其“加工项目主体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违法行为处罚4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1003号);对其“将危险废物提供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体户处置”违法行为处罚2万元(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J-1002号)。
      3.8月28日,天桥区环保局已责成该店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对现场废液进行处置。8月31日,该洗照片店到济南政务大厅办理了危废处置审批手续。
 
2 1638       济南市华能路汇隆广场对面有两层沿街商铺(大地锐城小区地下停车场改建),属于违建,有数家饭店(缔味尔西餐厅、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排放油烟,饭店内有煤气罐,附近有幼儿园存在安全隐患。 历下区 油烟       1.信访件中所述两层沿街商铺,属于大地锐城一期工程的地下部分,2011年3月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两层商铺共有餐饮店16家,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除锐朕烧腊饭、成都贵嫂大门关闭未营业外,其余餐饮店均正常营业。所有餐饮店油烟经过各自店内的净化设备后,全部排入汇隆广场专用烟道对外排放。经检测,汇隆广场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   
      3.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现场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
      4.麒点音乐餐厅、味之峰健康膳食、妃嫦辣麻辣香锅等三家餐厅使用天然气管道,缔味尔西餐厅使用电器加工食品。
    5.妃嫦辣香锅餐厅与幼儿园相邻,妃嫦辣香锅餐厅临时存放一个12.5公斤的液化气钢瓶,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责令改正       1.历下区食药监局对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涉嫌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对缔味尔西餐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改正;对历下辣道麻辣香锅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顿,取得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营业。
      8月26日,缔味尔西餐厅和妃嫦辣麻辣香锅店按照要求提交了小餐饮服务登记申请材料,已被核准。
      2.历下区安监局于8月23日责令妃嫦辣香锅餐厅店主立即整改,液化气钢瓶已清走,消除了安全隐患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加强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3 1643       济南长清区常春藤小区西3楼一单元,有一餐饮店,加装了油烟处理设施,油烟道排污口正对楼下绿化带排油烟,油烟道在天然气管道正下方担心太近,存在安全隐患。多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长清区 油烟       1.该餐饮店名为“熊哥俩鸡焖鱼”,位于常春藤小区西3商住楼一层(该楼二层以上为住宅),无专用烟道,油烟道排放口正对楼下绿化带,经长清区城管局绿化科8月27日认定,油烟排放口对绿化带并无影响。
      2.经现场测量,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垂直间距为0.6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无天然气管道与油烟管道间距标准.
      3.经调阅相关部门举报案件受理情况,2017年年1月至8月,共收到类似举报案件4件,分别在7月4日、8月7日、8月17日、8月22日。区城管执法局责令该餐饮店落实了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改正油烟排入下水道问题、调整排烟管道位置等整改要求;关于天然气安全问题投诉案件,区住建委立即核查并现场联合济华燃气公司认定其不存在安全隐患,并对举报案件查处情况予以回复。
停产整治     1.8月27日,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已责令该餐饮店停业整顿。
 
      2.长清区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该店转变经营项目,9月10日之前从事不含灶头的面包糕店、茶室或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粥店、冷饮店等。如该店拒不按照要求转变经营项目,将坚决予以取缔。
  
 
4 1647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56号有沿街餐饮店,烟道冲着居民区,油烟气味难闻,这些餐饮店后厨是违建的,它的上面是居民的天然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污水没有处理直接倒在小区生活污水的下水道,气味很大。营市东街华联超市广场店二楼停车场,晚上有人使用外置音响跳广场舞,白天晚上都有噪音,严重扰民,举报人拨打12345已经3个月了,一直没有解决。 槐荫区 油烟、水、噪声       1.营市东街56号共有3间门头房,均从事小型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月13日,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3家餐饮店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15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生产经营设备设施。
      2.经核实,3家餐饮店均属违建,但不存在安全隐患。该区域部分雨水管道存在堵塞情况,不存在餐饮污水直排问题。
      3.济南华联超市(广场店)顶部平台白天晚上有部分群众跳广场舞,产生噪声扰民。近3个月来,槐荫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接到110及市民热线反映该内容举报件22件。民警对这些举报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规劝跳舞人员降低音量,做到不扰民。同时,道德街派出所在重点时段值班民警也加强了巡逻力度。
关停取缔、其他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槐荫区园林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采取下列措施:
      1.对3家门头餐饮店及周边市政管线进行排查并及时清理、疏通。8月25日3家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立即对其广告牌匾进行拆除,8月26日已彻底关停取缔。对违建房列入济南市第三期第三批违法违章建设拆除台账,按照统一要求对违建进行拆除。
      2.槐荫区公安分局与道德街街道办事处,针对华联广场二楼停车场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8月25日晚开展集中整治,对跳舞人员进行规劝,确保音乐音量降低到不扰民的程度。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3.道德街公安派出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每天重点时段对该地段进行巡查,对不听劝阻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确保噪音扰民现象不再发生。8月25日至今每天夜间的巡查情况证实,现场已无明显噪音。
 
5 1648       济南市市中区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很多建筑垃圾,路上杂草丛生,蚊蝇很多,一下雨没法出行,反映过多次,没有解决。举报人希望垃圾能及时处理,路面进行硬化。 市中区 垃圾       1.腊山工业园东门往东20米,有一条长约100米的乡村道路未硬化,东侧堆积村民修缮房屋后的建筑垃圾。该路西侧杂草较多,地势低洼,雨天易积水。
    2.经调阅12345热线、白马山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该类问题投诉。
其他     市中区政府责成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爱卫会采取如下措施:
      1.2017年8月25日,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彻底清运了道路东侧建筑垃圾,清除了道路西侧的杂草。在该路段放置垃圾箱,并安排保洁人员加强日常保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
    2.区爱卫办进行了蚊蝇消杀。
      3.该道路及周边区域已列入旧改棚改计划,不适宜投入资金硬化道路。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对该路段进行了整修。
 
6 1665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镇大正路东正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证件不齐全,非法经营,排废气,充气时噪音太大扰民。没有环评手续。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噪声、其他       1.孙村镇大正路东郑村北面镇鲁液化气站建于1993年,1994年投入使用至今,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核发燃气(供应站)经营许可证、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无环评手续。
    2.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无居民区。据调查,在罐充结束拔下充气管时,会泄露少量的液化气,在煤气罐装卸车和搬运过程中,罐与罐碰撞会产生噪音。由于检查时该厂未营业,未进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责令改正       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8月25日18时下达了《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书》,责令镇鲁液化气站停产停业,并在60日内完善环评手续。
    8月25日镇鲁液化气站已经停业。
 
7 1669       前期反映的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五环花苑小区北门西侧,回回香烧烤扰民,油烟扰民、私搭乱建。目前该餐馆已经取缔,要求将违建拆除。该老板在房子南侧又盖了两排违章,作为出租房屋,建筑的过程中堤口街道办事处没有管,要求将该违建也拆除。 天桥区 其他       1.8月21日,因该店存在油烟扰民、私搭乱建问题,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并拆除了临时搭建物。
      2.该店店面为轻钢架结构,面积约120平方米;南侧两处违章建筑,一处为砖混结构,面积约130平方米,一处为彩钢板结构,面积约70平方米。三处均为违章建筑。
关停取缔     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已将三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8 1685       济南市济阳县纬三路泉城尚郡小区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都是室外烧烤。多次向12345反映,没有处理。 济阳县 油烟       1.经调查,济阳县纬三路共有31家需要整改的餐饮经营业户,其中烧烤27家。群众反映的泉城尚郡和六福商业街小区一楼沿街房共有9家,都属室外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通过调阅2017年6月份至今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63件。
关停取缔、约谈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采取关停措施,研究制定长期解决方案。
      1.关停措施:责成县城管执法大队确保9月4日下午5:00前关停该路段存在油烟扰民的所有餐饮业户。
    2.解决方案:济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将群众反映的9家户外烧烤及附近其他餐饮经营业户共31家,实施整体搬迁。新址为经二路北段(南起榆梁木材街西首、北至气象局)。
      3.搬迁方案于8月25日起开始实施,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食药局、公安局联合向各业户下达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6日起,逐户开展工作。截止8月29日晚10:00,已有2家停止营业并将炉具撤走,3家确定搬迁意向。
      4.整体搬迁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大队、济阳街道办事处督促业户实施,确保9月15日前,全部业户搬迁完毕。
    5.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9 1695       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和康虹路交叉口榜样烧烤和烟台胖哥烧烤店,没有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大,经营污水排到下水道。高新区舜华北路路口牛阵烧烤油烟大,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水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检查发现烟台胖哥烧烤火锅美食城和榜様烧烤主题餐厅均在正常营业,厨房灶头和烧烤炉正在使用。
      2.烟台烧烤火锅美食城油烟排放口在4楼楼顶,榜様烧烤主题餐厅油烟排放口在7楼楼顶。两家饭店的灶头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烧烤炉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有油烟排放情况。
      3.两家饭店经营产生的废水直排到污水管,存在无废水沉淀池、未进行油水分离等问题。     
    4.牛阵烧烤的油烟净化装置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准灶头数6个。   8月22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进行油烟检测,8月23日检测结果为油烟达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两家餐饮单位烧烤炉油烟扰民、污水直排行为,8月2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烟台胖哥烧烤火锅美食城和榜様烧烤主题餐厅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10877号、10878号),要求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为保障执法效果,考虑到整改需要及餐饮业户冰箱中存在大量冷冻物品的实际情况,采取11时-13时、17时-20时阶段性断电措施。
      2.针对油烟扰民问题,两家饭店的烧烤炉已于8月26日拆除完毕,现已无油烟扰民现象。
      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针对两家餐饮单位的污水直排行为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于9月1日正式立案,于15日内完成处罚程序。
    4.两家餐饮单位整改完毕后,经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10 1696     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东路中段黄三怪陕北美食烧烤,晚上油烟大,影响周围居民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黄三怪陕北美食烧烤现场核查,该店为独栋餐饮楼,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油烟明显,无独立烟道,油烟主要来源于木炭烧烤。
    2.高新区环保分局于8月26日委托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油烟排放超标。
关停取缔       经高新区国土规划局核实,该餐饮单位所处建筑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8月28日,高新区城管、环保部门对该违法违章建筑采取了停水停电停业措施。8月30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于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11 1698     济南市高新区会展东路中段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店油烟直排路边,没有专用烟道。 高新区管委会 油烟       1.8月25日,高新区管委会环保、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和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老金鑫火锅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有产生油烟较大的室内烧烤炉,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路边。
      2.联合执法小组对老船长胶东海鲜专营店现场核实,该店正常营业,发现大灶头4个,小灶头4个,正在使用,无专用烟道,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地下管道排放。
      3.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单位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因两家烧烤炉存在油烟扰民的情况,8月2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酒店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编号10645号、10646号),要求停业整改。整改期间,为保障执法效果,考虑到整改需要及餐饮业户冰箱中存在大量冷冻物品的实际情况,采取每天11时-13时、17时-20时阶段性断电措施。
      2.责令老金鑫火锅店拆除产生油烟的烧烤炉,拆除油烟排放管道,停止路边排烟,该烧烤炉和油烟排放管道已于8月26日拆除完毕。
      3.高新区城管执法局针对老金鑫火锅店和老船长海鲜酒店油烟扰民行为,已启动调查取证程序,于9月1日正式立案,于15日内完成处罚程序。
 
12 1705       济南市历下区北园路和历山路交叉口红星美凯龙家具大厦西侧,一条南北走向的河,河水污染严重,有恶臭味。 历下区       转办件中所提“南北走向的河”为柳行河天桥段。现场检查该河段有300余米水体受到污染,水质浑浊,有较大臭味。污水主要来源于柳行河西支沟内截流井溢流。由于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处理能力不足,用水高峰期时,进厂水位偏高,致使该处截流井污水溢流,通过柳行河西支沟排入柳行河,造成该段河道水质污染。
  
责令改正、问责       1.天桥区将加快济南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扩容改造项目拆迁进度,争取2018年3月完成征地拆迁。该项目计划2018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目前,《济南市水质净化一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写完成。
      2.天桥区积极配合市城乡水务局,加快上游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进度,确保今年10月份完成改造投入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3.近期,协调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一厂,在保障安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提高污水处理量,力争将处理量由35万吨/日提升至36-37万吨/日。 
诫勉谈话1人
13 1714     济南市历下区荆山东路早市,3点多开始摆摊,摩托车噪声扰民,人为噪声扰民。 历下区 噪音       1.荆山东路早市属于自发形成。2014年5月,根据市创卫指挥部《关于提升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该早市进行了登记备案。
    2.存在生活噪声扰民情况。
其他       1.8月26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对周边52名居民进行了调查,一致同意保留早市。
      2.姚家办事处安排专人对早市进行了提升改造和规范化管理。目前,早市早上六点开市,八点结束,节假日延长至八点半。同时,早市管理人员加强对经营商贩的管理,规范运输车辆的使用和停放,要求商贩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售卖,以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不受影响。
 
14 1720       济南市济阳县区堤镇观音村东边有2个酱菜厂,村外东边公路边上有一个酱菜厂,3个厂子是一个老板,名字叫徐某某,已经存在18年了,将当地的地下水和河流都污染了,使老百姓没法喝水,没法浇地。当地老百姓反映多次未处理。 济阳县       1.群众来电反映的济阳县曲堤镇观音村3个酱菜厂属同一个法人,为该村村民徐某某。2002年注册为济南味丰食品有限公司,后将酱菜厂搬迁至村外公路东侧,原村东边2个酱菜厂已弃置。该厂只有清洗蔬菜废水排放至村内沟渠。酱菜厂处于停产状态。对该厂地下水取样送检,经检测水质无异常(济环检(水)字2017年第054号)。
    2.2017年5月份,济阳县已将该酱菜厂列入取缔类“散乱污”企业名单,责成曲堤镇政府进行取缔。5月29日,曲堤镇政府对该酱菜厂下达了取缔通知书,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清理取缔。徐某某偷偷启用村东两处院落进行酱菜生产。8月13日曲堤镇政府排查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做断电处理,要求其8月30日之前拆除相关设备。
关停取缔       济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曲堤镇政府立即调查处理。县环保局、曲堤镇政府做出立即取缔决定。
      曲堤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100余名、机械设备2台、运输车辆10台开展工作。截止8月26日11:00,该公司窖池全部填平、加工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15 1725       举报济南市经十东路30677号力诺集团副总裁申某某、赵某和光伏集团董事长杨某某。1.光伏集团(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外排污水池的地方偷偷埋了管子把污水排到了光伏发电站的院子里面,水严重污染济南市水源地的地下水。2.污水池池壁地下和三号厂房地基的西南角下面、三号厂房路南污水管线上面填埋了大量的环评报告中明确说明的含氟固体危险废物,严重污染了地下水。 历城区 水、固废       1.历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5日,对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外排污水池(中水池)位于该公司西侧,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存储于中水池内,一部分通过水泵,经埋于厂区内厂房北侧地下的回用管道(自西向东约600米),用于厂房北侧绿化带灌溉;另一部分从中水池西南角的中水回用点,通过洒水车用于厂区内道路喷洒、降尘。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外排污水池有管道通向光伏发电站的院子。
      2.该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使用氢氧化钙中和氢氟酸产生氟化钙沉淀,每月产生量约1吨,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出据的该公司光伏电池片项目废水处理所含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报告》(鲁环科鉴书[2016]008号)出具结论,在保证利用过程中氟化物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可以对氟化钙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金悦玻璃制品公司和济南庚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定了氟化钙泥饼回收利用合同,进行资源化利用。2017年8月25日夜间,由港沟街道办事处调集挖掘机,针对转办单的举报点,对污水池池壁地下、三号厂房地基西南角和三号厂房路南污水管线上方三个位置进行挖掘,挖掘深度在1.2米-1.5米不等,累积挖掘地面超过20平方米,均未发现填埋含氟固体危险废物情况。
      3.该公司共有一口自备水井用于生产和生活饮用水,并委托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进行一次水质全面检测。最近一年的检测报告显示,所检项目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测项目均包含氟化物,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2016年11月16日,该公司因存贮污水的大坑无任何防渗漏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进行了处罚(济历环罚字[2016]第67号)。
其他       1.加大对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做到守法经营。
    2.   港沟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坚持每天对该企业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加密监测地下水频次,加强对氟化钙污泥综合利用的监管。建立台账,确保处理合规。
 
16 1728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24号汇东香墅里小区,破坏绿化带种成蔬菜,使用动物粪便当肥料臭气熏天,排污水,该小区乱搭乱建,建议恢复绿化带。 历下区 大气、水       1.该小区存在个别业主私自侵占其单元门口东侧公共绿地,用于种植蔬菜,使用动物粪便当肥料浇地等情况。
    2.存在个别业主私自违规搭建屋棚自用情况。
    3.未发现排放污水情况。
责令改正       1.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及时清除了所种蔬菜,8月26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苗木补植工作,9月10日完成。  
      2.区执法局对私搭乱建屋棚的拆除工作,26日上午拆除完毕,现场杂物全部清运完毕。
 
17 1736       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4号沐春家园3号楼3单元104是美团外卖,有20多辆电动车蓄电池在充电,有异味。地下室是电动车仓库,运输电动车噪声扰民,有扬尘污染。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市中区 噪声、扬尘       1.2017年7月,美团外卖租用万寿路4号沐春家园一处居民楼,租期3个月,曾经作为员工培训、休息地点,未经申请、公示等住改商程序。员工电动车数量较多,充电时蓄电池散发异味。
      2.2017年8月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处仅有两名人员办公,未发现大量电动车充电情况,无明显异味。
      3.2017年7月,小雷车业租用沐春家园一处地下室,作为存放新电动车仓库使用,未经申请、公示等住改商程序。在搬运电动车过程中噪音扰民,未发现明显扬尘问题。
      4.经调阅12345热线、12369.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投诉资料,未接到该问题的投诉。小区物业曾接到该类投诉,并及时进行了制止。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进行处理:
      1.责令美团外卖、小雷车业立即进行整改。美团外卖承诺此处不再作为员工培训地点,仅用于少量员工休息,2017年10月份租赁合同到期后将全部撤离。小雷车业已于2017年8月25日退租搬离。
    2.区住建局责令沐春家园物业加强管理,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制止。
 
18 1743       济南市高新区涵玉公园山顶上建了三排建筑,是毁山建造的,破坏了生态环境。打了12345,说是违章建筑,但是到现在还没拆。 高新区管委会 生态       1.涵玉公园山顶建设的为高新区山体绿化、生态恢复、公益性山体公园,不存在毁山建造、破坏生态的情况,三排建筑是公园附属设施,建有山脚下管理房(原设计建设面积486.96㎡,实际建设面积690.15㎡)、山顶名泉汇东侧管理房(原设计面积564.54㎡,实际建设面积634.4㎡)、山顶西侧断崖处管理房(原设计面积388㎡,实际建设面积424.32㎡)、高院南侧断崖处管理房(原设计面积2433.52㎡,实际建设面积2447.36㎡)。目前实际配套设施建设面积4196.23平方米,超出建设配套设施面积430.25平方米。
       2.山体上的建筑规划手续,规划局不予办理,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济南市国土局下达过停工通知(济国土,责停字〔2016〕7001号),2017年的国土资源部遥感影像中也未监测此处为违法用地图版,故国土资源局未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3.社会事业局共办理回复热线12345共7件,回复内容为:按照管委会会议精神,2017年2月开始,涵玉公园已停止建设,准备对第三方投入建设的涵玉公园进行回收,然后再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山体公园。来电人回复满意。
其他       现高新区管委会已明确对涵玉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回收,已于2017年8月20日由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制定了《涵玉公园回收行动实施方案》。
      目前,此项目已于2月份停工,社会事业局正对涵玉公园进行回收前期工作,按照山体回收行动时间任务节点实施回收。
       2017年12月30日以前审计部门完成对涵玉公园(中岭子山)第三方投入建设部分的审核、评估;2018年6月30日前,根据审计部门核准意见,与第三方投资建设单位洽谈回收方案,实施回收工作,同时按政府采购程序招标策划设计单位,对涵玉公园进行高标准生态绿化策划设计;对符合设计要求的配套设施重新改造和提升,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配套设施一律拆除;2018年9月按照山体公园生态策划设计,开始实施建设。
 
19 1744       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与纵一路附近有一个菜市场叫泺口菜市场,菜市场靠厕所的位置有一个杀鸡的,当场杀鸡买卖,脏乱差,有很大气味。菜市场里面的这条路没人管,所有车都进出不了,里面全是违章建筑一直拆不了,有安全隐患。反映过多次,一直没人管。 天桥区 大气、其他       1.泺口菜市场有一个屠宰活鸡的业户,私自搭建了约30平米的彩钢板房进行经营。该商户从事活鸡活鱼现场宰杀买卖,未采取有效消毒、卫生措施,经营环境较差。
      2.该市场外一条商业街两侧部分临街商铺存在乱搭乱建现象,影响车辆通行。
    3.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与泺口街道办事处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多次对该区域进行整治,不存在“反映过多次,一直没人管”的问题。
关停取缔       1.8月25日,根据城市市容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规定,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活禽宰杀”商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监督当事人当场自行拆除了违章搭建的板房。
      2.8月2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市场北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现象,对85处、约1700平米私搭乱建棚屋连夜拆除完毕。
      3.天桥区责成有关部门,结合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力度。
 
20 1746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沙李村紧靠308省道靠近供电所的东面村里原先的小学被租给了村支书弟弟,他改建后租给其他人,里面有好几个厂房,厂房里面据说是生产地板砖的,白天不干晚上干,噪音和粉尘污染严重。 天桥区 噪声、大气       转办件所提厂房共两个,之前确实进行过地板砖生产,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天桥区政府已将其纳入“散乱污”名单,于2017年5月进行了关停取缔。现场检查,厂房外院内还有部分杂物,无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8月25日,当事人立即调配机械和人员对厂内杂物进行清理。8月26日上午,已全部清空。  
21 1747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和世纪大道的中间有一个济南市炼油厂,它生产时气味难闻,有好多烟筒,烟尘污染严重,特别是晚上有毒素气味,三公里左右都有味,同时有安全隐患。 历城区 大气       市环保局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厂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中石化济南分公司正常生产,33套生产装置运行26套,停运7套。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等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动力、二催化、4万吨/年硫磺车间在线监测数据达标。通过调阅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常减压进料曲线、在线监测数据和DCS历史数据记录,显示生产平稳运行,生产装置和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同步运行,不存在夜间偷排偷放和擅自停运环保治理设施的问题。
      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同步开展了现场监测。厂界处设置5个监测点位,经检测,环境中恶臭污染物8项指标和石油炼制工业特征污染物5项指标符合相关要求。2017年以来,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30次,未观察到厂区内烟尘异常排放情况。按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动力锅炉、工艺加热炉、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烟气、重整催化剂再生烟气、酸性气回收装置、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和有机废气排放口共23个排放筒进行了全面监测。
      经检测,排放废气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在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装设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经安全评价报告认为,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各生产装置和设施目前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017年1月山东省安监局为其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周边杂乱建筑物、小作坊和零散民房等距离企业北罐区和火炬较近,成品油管线与原历城水泥厂宿舍的间距较近,引起周边居民的担心。经安全评价,企业与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居民区的安全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责令改正       该单位已将存在异味问题的拱顶罐呼吸阀口加装了活性炭吸附设施;正在编制专项治理计划报中石化总部,进行彻底整治;9月中旬聘请第三方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延迟焦化装置密闭出焦技术改造已委托中石化洛阳工程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市环保局将监督该单位认真完成问题整改,开展新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强化检查、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整改情况实施全程跟踪。
      市安监局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各类安全设施可靠稳定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22 823-156       济南市章丘区黄河镇北房村村民谢某某在耕地上挖土,圈占耕地5亩建有违章房屋数十间出租。投诉人多次向章丘区国土局、黄河镇政府举报未处理。 章丘区、 生态       1.被举报人谢某某为村卫生员,经实地测量,被举报人房屋占地面积1.3亩,建有房屋10间,房屋用途为北房村卫生室,不存在出租行为。
      2.此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章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
    3.2017年以来黄河镇政府共接到3次举报,黄河镇政府及黄河国土所调查核实后作出回复:因该处房屋为北房村卫生室,涉及民生和公益事业,为了方便群众就医,鉴于北房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此处暂不列入拆违拆临范围。区国土局8月3日接到举报,调查后确认该宗地无合法用地手续,于8月10日立案调查。
      4.经调查,被举报人建房屋时在旁边地块取土垫地基,用地面积约为1.3亩,该处土地类型为一般农田,其行为属于非法取土。
      5.北房社区是由中建集团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61036平方米,建设楼房47栋,涉及北房村、刘元村、大王常村、油坊村、西李村及东李村,容纳群众1222户、4493人,其中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为260平方米,截至目前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审批、项目建设招投标均已完成,现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北房社区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于2018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  
立案处罚       1.区国土局已于8月28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章国土罚听告字2017-3036号)》,进行立案处罚,罚款0.7335万元。
      2.黄河镇北房社区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将于2018年5月建设完毕,北房村卫生室并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到时该处房屋全部拆除,复垦成耕地。
      3.黄河镇责令被举报人谢某某对取土地块恢复原貌,8月27日已经完成。
 
23 823-165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董家村845号,原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距离西侧齐鲁制药厂防爆车间不足百米,受到空气污染。齐鲁制药厂曾发生过爆炸事故,投诉人担心有安全隐患。周边小区、学校均有搬迁计划,但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却没在搬迁范围之内。 历城区 大气、其他       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与天和惠世五车间相邻,该车间项目2008年获得了环评手续(济环建审【2008】37号)。根据区安监局委托第三方出具的《文兴苑5号楼、6号楼、7号楼拆除工程与周边环境相互影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二纺机宿舍人员、车辆、构建筑物等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的甲类厂房与民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应不小于50米的规定。原济南第二纺织机械厂职工家属楼在安全防护距离(90米)之外。区环保局通过委托第三方及驻厂检测,各项污染物均符合标准。根据郭董片区规划,董家街道办事处已成为济南临港开发区新区所在地,二纺机在规划范围内,将与董家街道办事处,同规划,同建设。 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区安监局、董家街道办事处采取如下措施:
      1.区环保局继续实行驻厂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立接立查。
    2.区安监局加强对该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董家街道办事处统筹考虑包括二纺机宿舍楼在内的国有土地的征迁以及其它已建成小区拆迁搬迁安置需要。
 
24 823-167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中路与华奥路夜间渣土车交通噪声、扬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未解决处理。 高新区管委会 扬尘、噪声       转办件中反映的路段周边有中铁逸都二期、凤凰国际、普利置业在建项目,凤凰路南延、花椒山路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等,此路段为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材料大货车以及外区过路大型车辆的必经之路,存在交通噪音、扬尘问题,按照济南市规定,渣土运输时间为晚九点至次日凌晨五点,白天不允许运输。 其他       为解决此处大货车运输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大货车管理常抓不懈,对区内所有道路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查处。
    2.自8月13日起,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办事处执法大队及服务外包保安队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对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整治。
      3.在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成立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高新环保局、辖区办事处、区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行动组,每周夜间开展2次联合整治行动,其余时间由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进行管控,重点查处违规施工和违   
      4.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的同时,安排保安人员白天巡查晚上蹲守,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一并倒查追究相关运输、施工、建设单位,一经核实将从重处罚。
      5.联系保洁公司对汉峪中路、华奥路加大保洁力度,对沿途撒漏及时清理并洒水降尘。
 
25 823-169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街道办苏家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某某与章丘区明水镇李某合伙在位于苏家村东岭山蓝星矿业矿界外100米处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花岗石,将矿渣排在盗采点西南处600米左右的山林处,毁坏了壮年树4500棵左右,填埋绿色植被12000平方米。投诉人多次向山东省公安厅、章丘市公安局、章丘市林业局、章丘市信访局等部门举报未处理。 章丘区 生态       1.章丘区普集街道苏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某某,自2005年至今担任苏家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无开采与合伙开采矿山的历史。
      2.2005年,李某(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人)与普集镇东岭花岗石矿和苏家村村委签订了协议书,在苏家村原东陵花岗石矿范围内开采花岗石,2008年东陵花岗石矿和盘峪花岗石矿合并为普集盘峪花岗石矿,李某又与盘峪花岗岩矿签订了在原点(3号采区)继续开采的协议。2011年6月盘峪花岗石矿证件到期,不再开采。
      3.2011年6月前,李某承包矿山合法开采期间,曾在开采点西南处600米左右的地方排过矿渣,但由于地处偏僻,无从查实毁坏树木和填埋绿色植被的具体情况。
    4.经查阅章丘市公安局2014年《苏某某等人反映李某非法开采花岗岩情况的调查报告》,2014年章丘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普集镇政府回复章丘市信访局《关于苏某某信访事项情况的报告》,章丘市公安局、信访局、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已根据群众举报进行处理。经调查了解,2014年章丘市林业局会同普集镇林业站工作人员、投诉人员现场进行勘察,并当场就相关情况向投诉人作出了回复说明。
       5.目前该处存在部分石材和荒料,周围遍布低矮的灌木丛和杂草。从矿山开采点至该处的路途中荒草丛生,无车辆过往痕迹。
责令改正       章丘区政府责令普集街道办事处,督促石料存放企业组织挖掘机、叉车、拖车、洒水车,于9月12日前清理存料,将石料存放在矿区料场。9月15日前将此地块恢复地貌。  
26 823-234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办事处东港沟209号的华牧天元饲料公司,场内石粉加工、拌料,粉尘污染严重。官庄办事处一塑料厂被查封,在北面东面偷偷生产。 高新区管委会 大气、其他       1.高新区孙村办事处东港沟209号场地为山东华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一部分租赁给为刘某某做石粉加工生产,场内石料加工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严重,该石粉厂为“散乱污”企业,当场责令其停产停业。场地内另一租赁方为华牧天元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环评手续,但未经验收投入生产。
    2.官庄街道办事处官庄村从事塑料板材加工的企业为济南东升塑料板管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环评和验收手续;2017年7月16日,环保部第十五督查组在对章丘区热点网格督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问题,区环保局会同官庄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7月18日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停产,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并非查封;2017年8月2日,企业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现未验收和恢复生产;现场核查同时发现在该公司东北约300米处一空闲院落内有塑料板材生产线一条,未生产,有原料和产品存放,经核实为该公司所有,无环评审批文件。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1.8月26日,石料加工厂已按“散乱污”取缔完毕;对华牧天元饲料有限公司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立案处罚,拟罚款4万元(济环立字[2017]第G049号)。
      2.官庄街道办事处责令对生产设备、现场原料及产品进行清理。2017年8月26日,现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卸并移除,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
27 823-281       章丘区曹范路潘家埠村南边的世纪鑫源制管厂距离村庄太近,污染大,粉尘多,落后产能工艺,属于小散乱污企业,存在与政府部门利益勾结,强烈要求关停。 章丘区 大气、水、其他       1.该企业主要生产住宅装配构件,2017年6月项目获章丘区环保局审批,7月6日1号生产线竣工,各生产环节均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1号生产线自7月21日至8月6日进行了设备调试,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车间地面留有少量粉尘,进厂道路和厂区地面已经全部硬化,由于清扫不及时存在扬尘现象。
    2.项目位于曹范镇高家埠村东,根据环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本项目生产车间距最近敏感点为潘家埠村,经核查组实测为11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核定要求。
      3.该项目于2017年3月28日经章丘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属于国家允许类发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小散乱污企业。
    4.经区纪委调查,未发现企业与政府部门利益勾结现象。
责令改正       1.针对车间地面少量粉尘问题,曹范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立即清理,并加强管理,随时清理。
      2.针对进厂道路和厂区地面扬尘现象,曹范街道办事处责令企业立即改正。企业已于8月28日前购置洒水车、雾炮等设备,安装车辆冲洗平台,防止扬尘污染。
 
28 824-13       济南市历城区东风街道华龙路999号锦绣泉城小区垃圾桶位置设置不合理,尤其12号楼楼下有多个垃圾桶,垃圾杂乱、异味很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历城区 垃圾、大气       锦绣泉城小区规划设计垃圾收集点83个,12号楼楼下是其中之一,共3个分类处理垃圾桶,垃圾桶内存有少量生活垃圾,散发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经责成东风街道办事处经与小区物业沟通协调,小区物业于8月25日将12号楼楼下垃圾桶撤走,取消了该垃圾收集点。  
29 824-14       济南市商河县检察院家属院1号楼4单元、5单元楼下香满楼大酒店、商河县法院家属院1楼沿街餐饮(共7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分离机,私自安装大功率排气扇,油烟和噪声严重扰民,油烟排放口距离天然气管道仅几公分存在安全隐患。上述饭店排放污水造成居民楼下水道常年堵塞。同时反映商河县广播局家属院永安街沿街1楼门头房薛某电气焊不锈钢加工噪声扰民。 商河县 油烟、噪声、水       1.该区域内共有各类饭店、小吃店10家,其中产生油烟的饭店有3家,分别为香满楼酒店、东北菜馆、荣食坊,只有东北菜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其余2家饭店未安装。3家饭店安装了大功率排气扇,存在噪声扰民及油烟污染问题。油烟排放口距离天然气管道30厘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未发现上述饭店排放污水造成居民楼下水道堵塞问题。
    2.薛某电气焊不锈钢加工业户为商河县海涛电焊经营部,经营范围为电焊加工及维修服务、水暖管材、管件销售、不锈钢门窗加工销售。产生噪声的原因是在营业部门口辅路上进行门窗料的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