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在各县区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将在各(县)区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工作。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明确提出,“高危企业较集中的县(市、区)要设立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其他县(区、市)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也明确提出,“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我市拟在各县区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为县(区)安监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工作,其中区为正科级,县为股级,编制5名左右,机构和编制在同规格同经费编制中调剂。
值班主任:曹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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