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近一半常住人口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2021-04-16 16:55:31 来源:闪电新闻移动端
责任编辑:田艳敏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6日讯 4月16日上午,“庆祝建党百年 巡礼健康山东”系列新闻发布会济南专场召开,介绍了济南市卫生健康工作有关情况。济南市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米宽庆介绍了济南市在家庭医生签约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在2020年基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济南市主要采取的是“1+1+1”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服务模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护理人员、公共卫生医师组成。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760个,全市常住人口签约3731761人,签约率为42.22%,0-6岁儿童签约406406人,签约率为65.06%,在管高血压患者签约595398人,签约率为77.96%,糖尿病患者签约230137人,签约率为82.82%。

  济南:近一半常住人口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自2016年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出台《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来,济南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济南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明确了筹资付费模式,提出了医保差异化支付、慢病长处方、财政经费以奖代补、绩效考核等补偿激励机制。主动协调市人社局、物价局,多次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积极协调落实医保支付政策。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规范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推进“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调动基层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为家庭医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在做好全人群家医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重点人群服务工作。与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重度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全覆盖指导意见的通知》设计了具有指导性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关于印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构成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2020年底,持证残疾人签约135727人,签约率为83.84%,老年人签约905890人,签约率75.68%。

  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续约率、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同步开展,每年市级财政以奖代补200万元专项资金发放奖励工作突出单位。五是助力基层疫情防控。为筑牢基层疫情防控网底,全面启动村卫生室巡诊巡查工作,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依托家庭医生团队,成立1005个村卫生室巡诊团队,采取现场指导、坐诊、会诊、培训等方式每天进村巡诊。村卫生室巡诊团队定期开展工作,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诊疗服务的同时,及时将疫情防控的最新知识送到村民身边,得到了广大村民的高度认可,真正筑牢了基层防控网底,践行了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从坐等患者上门到深入村居为民服务的转变,提高了居民对医疗健康服务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使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服务得到落实,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通过签约服务,宣传与入户指导,加深了医患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拉近了群众与医务工作者的距离,增强了相互信任度及签约居民的归属感,使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逐年上升。

  下一步,济南市将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将更多的专科医生或转岗的全科医生纳入团队,提供全专结合的整合型服务。充分发挥疾控、妇儿保健等专业机构优势,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在街镇、村居建立复合型团队,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医院专科化诊疗为保障,医保为支撑的金字塔式分级诊疗模式。结合健康济南、康养济南建设,协同文体、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共同发挥合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巩固高效、便捷可及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鼓励医联体(医共体)二级及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医务人员参与签约服务。

  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省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参考目录”,总结提炼出一批适合基层医务人员提供,确有效果的签约服务项目,形成层次分明、种类合理、特色明显、适应不同人群的签约服务项目“菜单”,供签约居民直观选择。探索建设基层转诊平台,畅通转诊渠道,为签约居民提供二三级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服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措施,为签约居民提供预约门诊、优先转诊、慢病长处方、家庭护理、健康管理等差异化服务。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建设等工作的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增强老百姓的信任度。

  调动医务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围绕“两个允许”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分配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在编制、人员聘用、在岗培训、评奖推优、职称晋升等方面重点向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人员倾斜,为家庭医生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完善绩效评价制度,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数量和满意度为核心,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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