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住建局获悉,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责令立即停止销售行为,限期整改,违规行为被移交至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房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关于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王舍人片区A-1地块建设项目,在1#-5#楼楼座形象进度未达到济南市预售形象进度标准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对外销售。此举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有关规定,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责令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行为,限期整改,并将其违规行为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记者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获悉,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舍人片区A-1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此前进行批前公示。
根据公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大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片区工业北路以北,开源中路南侧,项目规划13栋高层住宅,并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对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适当调整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将高层、小高层建筑预售形象进度不少于地上12层调整为不少于地上6层。这一政策让房企获取预售许可的节点提前,有利于回笼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不见面审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今年1月,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时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取消此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时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踏勘环节,优化调整为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
对申请预售的每个单体工程,需提交《工程施工进度达标承诺书》,同时还要提交工程现场照片(不少于4张,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清晰反映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每张照片均应连同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带有姓名、照片的一面)一起拍摄,并注明拍摄日期、拍摄时的具体施工进度等。
此外,对住宅工程,还要按照济政办发〔2016〕31号文最低施工进度要求,相应楼层顶梁板的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和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该两项记录应由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印章。
在承诺书、证明材料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其他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审批部门予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即时将承诺书及办理结果推送至住房城乡建设等监管部门。
推行告知承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只这一家房企。据媒体报道,济南中粮·祥云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时,也涉嫌提供虚假照片和物料记录,并进行了虚假承诺,获取了预售许可证。
记者注意到,在《关于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时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中提到,在推行告知承诺制后,监管部门应加强事后监管,对提供虚假承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信用评价扣分等惩戒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山东正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的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告知承诺制的主要原则、适用范围和办理程序,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告知审批条件、标准等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依据申请人承诺和信用状况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实现了切实简化项目前期审批,把工作重心从注重前期审批转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