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3月18日济南中垠鑫熙置业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0.1万元。据(济)市监〔2022〕08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罚款原因是济南中垠鑫熙置业有限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的商品房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公示;与此同时,其为吸引消费者、扩大交易机会,采取夸大项目周边商贸环境、杜撰交易数量、虚构投资回报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发布虚假商业营销信息误导消费者,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根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计委令第8号)第十八条“房地产经营者应当在交易场所标明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情况”之规定,构成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5月本网记者就曾围绕中垠广场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进行过调查,确有置业顾问用投资公寓较为敏感的高回报率作为购买引导。网友提供了当时的宣传海报,回报率为8.5%,当询问置业顾问时,改口为“7%没问题”。
网友当时所提供的中垠广场“8.5%回报率”海报
企查查显示,济南中垠鑫熙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姚尧,注册资本1538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1号楼西塔九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