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

2022-06-11 07:33:10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卢卫美
济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

  近期,个别区“砍树头”“损害树木”等违规行为问题较为突出。为切实提升群众对园林绿化的获得感、幸福感,解决好群众关切的占用绿地、抹头式修剪、擅自伐移等损害绿地、树木问题,根据《济南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发布加强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树木保护监管有关事项通知:

  全面加强绿化保护。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小区绿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管工作,协同街道办事处等加大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检查频次,对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要协调和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绿化保护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严禁违反修剪技术规程对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树木进行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抹头式修剪;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绿化树木;严禁剥损树皮、在树旁倾倒废渣废水废油、在树旁焚烧物品等损害绿化树木的行为。检查发现损害绿化行为应当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同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严格履行批后监管。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临时占用绿地、伐移树木审批事后监管,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未批伐移行为发生。要加强居住区和单位修剪绿化树木的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及时制止过度修剪;加强临时占用绿地期满进行原状恢复的现场监管,确保不低于原有绿化水平;加强对移植绿化树木的技术指导,对移植后养护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移植后不按技术规范管护行为。

  营造护绿良好氛围。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协同街道办事处等向辖区居民、驻地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宣传《济南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绿化知识,结合实际对相关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管理技能培训,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快速受理联系方式,对损害绿地、树木行为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增强居民、单位的法治观念和爱绿护绿意识,形成人人爱护、共同维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卢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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