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简称“济南艾玛妇产医院”)近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金额为3.5万元。
济南艾玛妇产医院2014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林秋华,大股东杭州金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0%,实际控制人为苏金模。
此前,济南艾玛妇产医院曾因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在今年9月被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并除以罚款5万元的处罚。(本报记者)
原标题:济南艾玛妇产医院被列为被执行人
值班主任: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