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对小清河即将通航河段船舶和港口进行污染监管

2023-01-20 21:22:34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作者:赵璐

责任编辑:颜甲

  《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印发,明确济南市“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根据《规划》,济南将对小清河即将通航河段船舶和港口进行污染监管。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济南水生态保护的目标: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全面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黄河、小清河干流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初步形成,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打造碧水泉城,创建北方城市治理水污染的样板。

  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控断面所在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市控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泉城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指出,济南市将推进工业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开展涉水工业污染源排查,制定并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开展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整治工作,大力排查超标、不稳定达标企业,对该类企业限期整改。所有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水质达标。黑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等企业应收集处理厂区初期雨水,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排入排水管渠;重点针对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九羊钢铁等排污单位开展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专项整改工程。

  济南市将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片区建设计划,按照“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东、西部城区以及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中心城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80万吨,完成国际医学中心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对原有污水设施进行提标改造,推进腊山水质净化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全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必须严格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环评要求。按照地表水准Ⅳ类排放限值及相关标准要求,优先对黄河小清河流域及汇入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Ⅲ类以上水体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到2025年,全市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

  对新东站污水处理厂、临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mg/L(毫克/升)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现有建成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水平,加大平阴污水处理厂、济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泥资源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超过90%。

  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彻底摸清城市(含县城)管网底数,形成雨污合流管网系统图,科学编制改造计划,实施空白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2023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150千米以上。到2024年年底,全市城市市政雨污合流管网实现清零。2025年年底前,全市完成3000个以上建筑小区的雨污合流管线改造。

  全面消除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黑臭水体清零。2024年年底前,全面消除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

  对小清河即将通航河段船舶和港口进行污染监管。因地制宜选址建设污水集中处理中心,提高对济南、章丘港区生产生活污水、油污水、初期雨水和过往船只生活垃圾、生活废水、船舶压舱水、船舶清洗废水的收集处理能力,严禁船舶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小清河航道等级通航,防止超标准船只拖底通行,避免底泥涌动造成水质恶化。2025年年底,通航水道内船舶、港口污水和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内河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部门协调机制,小清河交通运输项目严格实施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制度。加密监控通航河道水质,探索开展航运对小清河水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航运带来的不利影响。

作者:赵璐

责任编辑: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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