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政务活动立“规矩”全面推行公文数字化

2023-05-09 11:06:31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田艳敏

  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就组成人员职责、政府决策、政务公开、会议制度、政务活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专门对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立下“规矩”,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

  市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补位制度

  《工作规则》共十三章、76条,分别明确了工作原则、组成人员职责、政府职能、政府决策、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等诸多方面规则。市政府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直属事业单位适用《工作规则》。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外出、休假期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或其他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市政府领导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副市长外出、休假期间,由补位的副市长代为处理有关工作。

  《工作规则》明确了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制度创新,纵深推进“在泉城·全办成”,构建高效协同的审批服务机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上网运行。高水平推进数字济南建设,提升行政效能,提高政务服务网办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政府公文全面推行数字化

  在会议制度方面,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其中,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不少于3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或市长、副市长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市政府专题会议凡涉及资金、项目、机构编制安排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

  市政府每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部署重要工作的综合性文稿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稿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全面推行公文数字化。除按规定不可通过网络传输的文件外,原则上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公文一律通过济南市电子政务支撑平台传输和办理,切实减少纸质文件,提升运转效率。

  在督查落实方面,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厅(室)综合协调、督查机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及单位配合参与的政府督查工作体系。坚持奖惩并举,对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对抓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按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市政府领导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50天

  《工作规则》还对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作出明确规定,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不在部门和区县任职的市政府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部门或区县举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外事活动,外事活动中接收的礼品由市外办统一管理。

  响应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50天,每年每人牵头1个重大课题开展调研,并针对相关领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市政府领导同志调研和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并严格规范新闻报道。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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