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2024-04-11 07:48:27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责任编辑:田艳敏

  4月1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公告,决定对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历城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济南最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历城区人民政府已作出济(历城)征字〔2024〕2号房屋征收决定,对济南市大辛河与巨野河排水分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历城段)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涉及大辛河(新泺大街-小清河段)、全福河(二环东路-胶济铁路段)、小汉峪沟(胶济铁路-工业北路)。

  其中大辛河(新泺大街-小清河段)征收范围北至小清河,南至新泺大街;全福河(二环东路-胶济铁路段)征收范围北至胶济铁路,南至花园路;小汉峪沟(胶济铁路-工业北路)征收范围北至工业北路,南至胶济铁路,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房屋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共涉及非住宅4户,房屋面积约1.51万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签约时限为10天,具体起止时间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告为准。

  征收补偿方式及标准

  征收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奖励及补助标准

  (一)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二)货币补偿奖励费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签约期限内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此外,明湖热电厂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

济南最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按照《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告如下:

  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明湖热电厂,西至生产路,南至天方湖景园,北至明湖热电厂(详见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图)。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冻结期限:2024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8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市场主体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责任编辑:田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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